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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险情!装30吨丁醇罐车自燃 泉州多部门联合排险

    时间:2018-01-24 16:44:35  来源:台海网  作者:

    险情!

    装30吨丁醇罐车自燃

    事发泉州环城高速惠安段,多部门联合排险,丁醇未泄漏

    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灭火

    台海网1月24日讯 据东南早报报道,21日中午时分,泉州环城高速惠安往三明方向刚过草埔园互通路段,一辆运载30吨丁醇的危化品槽罐车发生自燃,泉州高速交警支队、消防、路政等部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联合排险,所幸未发生丁醇泄漏。

    危化品槽罐车突然自燃

    21日中午12时3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巡逻至事发路段时,发现一辆山东牌照的危化品槽罐车停在应急停车道上,车上印着醒目的“爆”字,车子左后轮胎起火并冒着黑烟,两名中年男子十分焦急地站在路边。经初步了解,车上运载的是30吨丁醇。

    丁醇属于易挥发的有毒物质,且易燃易爆,而火势在不断蔓延,随时都有爆炸的危险。民警立即报告支队指挥中心,并根据指示疏散人员,在现场划定警戒区域,在事故车辆后方拉响警笛开展警戒,将后方来车全部截停,前来支援的支队、大队民警继续做好路段管控。

    泉州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东园中队、螺城中队、南埔中队5部消防车、30余名官兵赶赴现场处置,并迅速启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时42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时,起火的槽罐车发出滚滚黑烟,油箱、车轮部位处于猛烈燃烧状态。

    根据现场情况,指挥员迅速作出部署:1号车战斗人员迅速出动一支泡沫枪对槽罐车进行冷却,2号车战斗人员对火焰进行扑灭,同时组织人员拉起警戒线,并与交通部门一起对事发路段进行交通管制。

    12时53分,现场明火基本被扑灭,带队指挥员下令继续出枪对其进行冷却,并派出攻坚组队员对罐体进行侦查,确定没有泄漏。下午1时35分,大火被扑灭,现场无火花和烟气,在确认现场无复燃情况后,参战官兵才收拾器材撤离现场。

    槽罐车后轮着火,现场浓烟滚滚。

    路段管制 实施倒罐转移

    槽罐车驾驶员杨某称,当天,他和押运员贾某在泉港装了30吨丁醇准备运往河南,在经过草埔园互通路段的时候,发现左后轮胎起火,于是赶紧将车辆靠边,做好预警措施后报警。好在经过多部门的联合处置,火被扑灭,没有引发次生事故和人员伤亡,但槽罐车因被烧损坏无法行驶,罐体经过燃烧仍有泄漏的风险。

    杨某联系前来倒罐的车辆,最近的只有一家浙江的企业肯派车来,估计最快到达时间也得第二天上午。见此情形,高速交警多方联系,终于有一家泉港的危化品运输企业肯来倒罐盘货。

    为防止出现意外,高速交警继续对该路段进行管制,而消防采取了现场防泄漏应急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倒罐转移作业。当晚7时15分,30吨丁醇得到安全倒罐转移,经过高速交警和多部门近7个小时的联合处置,及时消除了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高速公路恢复正常通车,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高速交警提醒,运输企业要定期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出行前要检查车况,特别要注意轮胎、线路、油路的情况。

    ■名词解释

    丁醇:高闪点易燃液体,闪点35℃,引燃温度340℃,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会发生猛烈反应。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丁醇具有刺激和麻醉作用。主要症状为眼、鼻、喉部刺激,在角膜浅层形成半透明的空泡,头痛、头晕和嗜睡,手部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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