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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小事故快处 手机APP就能搞定

    时间:2018-01-13 16:05:18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1月13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2013年,福州率先推出“轻微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小事故快处),效果明显,全省各地先后推广,小事故快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昨天上午,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介绍,即日起,小事故除了前往快处中心处理外,也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处理,实现网上定责。互联网在线快处时间为:8时30分至17时30分。目前,因保险公司还未介入,暂时无法实现互联网快赔。

    答疑 互联网快处如何拍图?

    根据APP界面,当事人可以上传至少3张、最多6张现场照片,其中前三张,分别为在机动车行驶方向前方、后方,以及碰撞部位至少各拍摄一张事故现场照片。照片应当能够清晰辨别机动车号牌号码、道路标志标线。

    采用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模式时,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三种。

    适用互联网在线快处的交通事故情形共包括21种(详见海都报官微)。

    快处定责后要做什么?

    发生适用快处快赔的事故时,当事人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在车辆后方放置警示牌,拍摄现场照片后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对未按规定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当事人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事故责任。对于自行协商成功但未采用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模式进行在线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到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后续事故处理及财产损失评估;对于自行协商不成的,报警等待民警处理。

    对一年内采用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模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3起及以上,或者一年内特定车辆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次及以上的,当事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目前,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时间为:8时30分至17时30分。

    哪些情形,不适用互联网快处?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九)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十)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十一)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十二)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十三)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其中,具有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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