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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防“高考移民” 福建省出台高考报名新规

    时间:2017-11-24 16:00:49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11月24日讯 据东南快报报道,11月20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出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行为的通知》,对我省高考报名进行规定。我省将严防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获取我省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发生。

    对非福建户籍随迁子女这样规定

    按照规定,对非福建户籍的随迁子女,符合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规定,正式录取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并具有高中3年完整学籍和3年完整就读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在我省所就学的高中阶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对不符合这些全部条件的,严禁学籍所在学校及其行政主管教育部门为其提供学籍、高中三年学习经历等高考报名佐证材料。2019年起,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家长还须提供在我省的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不少于2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指截至高考报名前的连续社保缴交年数,下同),2020年起,须提供家长在我省的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不少于3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非福建省户籍随迁子女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考报名时,须按规定要求,提交本人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三年完整学籍证明和相对应的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考生学籍证明和学习经历证明材料,经所就读学校严格审核把关,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由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2019年起,还须提交经由相关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家长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

    对跨省转入的原外省户籍高中生这样规定

    对跨省转入的原外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生,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1年及以上(从2017年7月1日起),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1学年及以上,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1年及以上的(各项同时满足),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2年及以上,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2学年及以上,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2年及以上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2020年及以后,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及以上,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3学年及以上,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3年及以上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因公调动(含军人调动)、地方人才引进人员及其子女的户籍迁入我省、其子女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后,其子女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我省将坚决打击避开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和学校等自行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或擅自以高校预科班名义招收学生等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对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编造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高考资格;对社会中介机构和学校等违法违规有组织进行“高考移民”的行为,公安、教育等主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对在户籍学籍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利用职权职便进行利益输送,或包庇纵容“高考移民”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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