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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责任: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新课题

    时间:2013-06-06 00:00:00  来源:  作者:

    编者按:社会责任是跨国公司开展全球运营不可回避的话题,对于中国跨国公司更是如此。中国企业“走出去”,要想在当地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和繁荣,就必须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做好全球企业公民。

    近期,中国石油集团发布的《2012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出了“做全球优秀企业公民”的观点和行动指南。这标志着中国石油集团在全球范围内的社会责任管理和实践以及信息披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近年来,在“走出去”战略指引下,我国对外投资规模迅速扩大,影响不断加深。同时,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社会责任问题不断引起人们关注。毋庸置疑,我国国有能源企业在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实践和信息披露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在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2》中,国有石油天然气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平均得分51.7分,整体较100强系列企业平均得分高出28.6分,显著提高了石油天然气行业在国内运营的“合法性”,基本做到了企业公民所要求的企业需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全球企业公民责任是企业在一国或地区进行业务活动中履行的社会责任超出一国的界限在更广阔地域上的延伸。与国内不同,在全球范围内,全球利益相关方“契约”对我国能源企业做出了新的约束、期待和要求。第一,要求我国能源企业入乡随俗,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尊重文化多样性,不做有违当地信仰及风俗习惯的事情。第二,要求我国能源企业最大限度地带动社区就业,拉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相应税收,真正使企业海外驻地从自身的运营中获得实惠,为全球经济、社会的包容性增长做出贡献。第三,要求我国能源企业保护当地生态环境。能源企业环境敏感性较强,能源资源所在地往往生态环境脆弱,我国能源企业不能为了资源而牺牲当地生态环境,要始终做到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获得环境效益。第四,要求我国能源企业积极参与当地慈善事业。慈善是人类最美好的事业,我国能源企业也应以企业公民的身份向当地困难人群或由于战乱而暂时处于困难的人口施以援手。第五,要求我国能源企业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开展供应链关系管理、支持教育文化事业等社会责任议题。

    全球企业公民对我国能源企业的期待,要求企业“走出去”同时,做好由国内良好企业公民到全球企业公民的转变,提高自身在全球运营中的“合法性”。为此,我国能源行业企业必须转变一个基本的理念,就是在东道国开展社会责任管理、实践和信息披露一定不能盲目照搬国内所谓的经验,必须从实际出发,基于东道国经济、社会和政治等环境,开展针对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实践和信息披露。

    为了回应东道国对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期待和要求,中国石油集团等一些跨国企业进行了有益的社会责任实践探索,为其他跨国企业开展海外社会责任实践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比如,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石油集团在印尼积极贡献当地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运营以来已经向当地提供了8000多个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并向政府提供了超过70亿美元的分成和利税,显著地带动了当地就业,为全球经济、社会包容性增长做出了应有贡献。此外,由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往往被认为是社会责任实践优秀的标志,已有的研究成果也通过经验数据证明了二者之间的显著正相关关系,所以,定期发布社会责任国别报告不仅被看作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活动,而且其本身还被直接当作社会责任实践行为。在这方面,中国石油集团不仅在社会责任报告中专门披露了海外社会责任实践,而且今年还专门发布国别社会责任报告《中国石油在拉美》,很好地满足了利益相关方渴望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

    不过,毋庸讳言,我国跨国企业在向“全球企业公民”角色转变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跨国企业在担当“全球企业公民”的时候没有很好地立足当地;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跨国企业尤其是国有能源企业往往规模庞大、所有制性质特殊、所处行业环境较为敏感,且具有较高的可见度,都使得我国跨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履行社会责任往往面临一些重要挑战。具体来看,首先,主观意识不到位。由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一些跨国企业漠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劳工标准。第二,治理不完善。我国跨国企业缺乏相应的社会责任内部监管机制,不能有效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监控和反馈,也造成我国跨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不足。第三,经验不丰富。很多跨国企业即使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但跨国经营经验匮乏,对当地的法规、风俗和文化不甚了了,在国外经营中很容易与当地社区发生冲突。第四,合作不广泛。我国跨国企业往往沿袭在国内的经营经验,仍将政企关系作为公共关系的重点,而对当地非政府组织(NGO)缺乏重视。这一方面导致我们的很多社会责任项目无法很好地满足当地需求,取得上佳的效果,也没有争取到这些组织支持、宣传我们的社会责任行为;另一方面,还将这类组织推到了我们的对立面,使他们成为攻击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急先锋”。第五,沟通不通畅。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使中国企业在遭遇社会责任冲突时,回避媒体采访,不主动出面澄清事实、阐述自己的观点。第六,国际传媒的不客观也对我国履行责任造成一定的挑战,“微不足道”的小事可能被怀有敌意和偏见的媒体大肆炒作。

    做好全球企业公民,应对当前国际环境对我国跨国公司开展社会责任工作的挑战,说到底就是履行好企业社会责任,提高自身“合法性”。为此,我们认为应当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第一,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意识。我国跨国企业应积极宣传全球企业公民意识,切实做好外派人员的社会责任教育培训工作,始终以全球公民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求自己,开展日常运营活动,改变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的的“冷漠”形象;要在环境保护、当地社区稳定、商业诚信、社区公益、慈善活动等方面积极作为,做一个融入当地社区的“企业公民”,力争公司利益和社区发展的双赢,在当地居民中树立企业和国家良好形象。第二,完善企业责任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治理结构,建立包括消费者、雇员、社区、NGO等利益相关方在内的全球企业公民治理委员会,使企业社会责任真正成为一项重大的企业战略决策。同时,建立全球企业公民监督考核机制,使责任管理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第三,加大社会责任研究力度。跨国企业要加强全球化经营中的社会责任理论研究,并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对东道国的法律、习俗进行深入分析,逐个国家、逐个行业地突破,对症下药,为海外经营提供及时、有效的对策建议。第四,加强与NGO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社会绩效。跨国企业要加强与NGO进行交流与合作,一方面增进了解,避免误会,并有效地分享信息与经验,为企业海外经营赢得更多的外脑;另一方面提升社会责任绩效,企业在开展社会责任工作时,事前、事中、事后都要充分借助NGO的力量,使企业经营战略与社会责任项目很好地结合起来,提高项目的针对性,更好地满足当地社区的需求,使当地NGO项目更为主动地宣传我国跨国企业。第五,增强公关意识,加强责任沟通。跨国企业应加强责任沟通管理机制的建设,定期向当地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发布全球企业公民报告或区域企业公民报告,积极、正面、及时应对各类社会责任危机,营造一个敢于应对、勇于负责的企业形象。此外,我国跨国公司还应鼓励、支持中国学者参加国际机构和国际会议,增加中国的发言机会,扭转国外的错误认识。

    来源:中国石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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