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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追授王涛同志“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决定

    时间:2019-03-16 15:54:43  来源:  作者: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追授王涛同志“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决定

    (2019年3月13日)

    近年来,全省广大公务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王涛同志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王涛,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四川仁寿人,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仁寿县公安局富加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2018年8月6日10时许,王涛同志在带队围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奋不顾身、冲锋在前,身中数刀仍拼尽余力控制住犯罪嫌疑人,保护了在场群众生命安全。王涛同志因身受重伤抢救无效英勇牺牲,献出了年仅40岁的宝贵生命。王涛同志信念坚定、恪尽职守、忠诚为民,从警17年来长期扎根在基层、奋战在一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以严实作风和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鲜血和生命诠释人民警察对公安事业的无悔忠诚,是我省公务员的优秀代表,是新时期广大公务员学习的楷模。为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牢记为民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奋力开拓进取,省委、省政府决定,追授王涛同志“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全省广大公务员要以王涛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为民情怀,恪尽职守、事不避难的担当精神,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职业操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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