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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委一号文件政策解读】四川将构建乡村振兴考评激励机制、乡村“聚人气”机制等五大机制

    时间:2019-03-07 17:21:18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7日讯(记者 戴璐岭)3月7日上午,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9年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这是2004年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连续第16年以省委一号文件形式部署“三农”工作。

    《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意见》中的构建五大机制是指一构建乡村振兴考评激励机制、乡村“聚人气”机制、乡村“聚财气”机制、乡村用地保障机制、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机制。

    建立乡村振兴考评激励机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意见》明确一是将乡村振兴考核纳入省委、省政府综合绩效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政策资金支持的重要参考。二是出台《四川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办法》。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每年评定10个乡村振兴先进县(市、区)、50个先进乡镇和500个示范村,分别给予6000万、500万和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在新增用地指标、省级涉农项目资金、金融贷款、干部评先评优4个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四是开展现代农业园区星级评定工作,每年评定35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其中三星级15个、四星级10个、五星级10个分别补助1000万、1500万、2000万元。

    建立乡村“聚人气”的机制。现在农民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要把培育农村人力资本放在重要位置,除了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外,还要引进培育乡村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社会治理“三类人”,建立人才流向乡村、留在乡村的政策体系,解决好“谁来种地、谁来振兴”的问题。一是要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二是建立县级青年公职人员到乡村挂职制度,探索县乡新进公职人员到农村开展定期服务制度。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实施万名紧缺大学生定向培养计划、乡村实用人才培训提能计划和专家下基层行动。三是在县域教育、卫生等领域和行业实行岗编适度分离,引导专业技术人才直接服务乡村基层。按规定适当放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招聘条件,支持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行基层人才评价特殊支持政策。四是统筹乡镇站所改革,强化乡镇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专职人员。实施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行动。

    建立乡村“聚财气”的机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意见》指出,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支持力度。组织开展现代农业园区金融综合服务创新示范区建设。设立省级乡村振兴奖补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乡村振兴发展基金。依托人民银行货币信贷大数据系统,实施乡村振兴“川农贷”工程,支持建立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制度。发展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保险、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和指数保险,探索“保险+”综合性金融服务。鼓励各地通过专项债券支持乡村振兴建设。社会资金上,《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意见》指出实施国有经济支持乡村振兴计划。鼓励支持国有企业控股或参股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公司。把引导工商资本下乡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创新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管机制,按照国家规定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招投标适用范围。财政单项投资额度在2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可以依法采取村民自建、民办公助的方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

    建立乡村用地保障机制。乡村振兴用地保障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各地要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优先满足乡村发展。另一方面,要从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进行安排。一是全面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研究制定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二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拓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允许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土坯房改造等,在县域内开展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返乡下乡创业。三是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严禁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进行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建立“多规合一”乡村振兴规划编制机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意见》明确,一是落实县级党委、政府统筹推进乡村规划编制与实施的主体责任。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保护等要素,尊重乡村发展规律,结合四川实际,突出四川特色,科学规划县域乡村布局。二是与乡村振兴规划相结合,推动有条件的乡镇、行政村撤并整合,探索四川模式,提供四川经验。三是总结推广多规合一、落地落实的乡村振兴规划试点经验,指导编制县域乡村振兴“1+6”规划,加快推进村规划编制。四是加强乡村风貌整体管控,引导农民参与规划编制,培养专业乡村规划队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规划服务,强化乡村振兴规划执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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