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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出台民营经济“25条” “3个百亿”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时间:2018-12-01 18:17:14  来源:  作者:

    “3个百亿”:设立100亿元“应急周转基金”,推动设立规模100亿元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设立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基金

    本报讯(记者 蒋君芳)11月29日,《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成都从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创造等8个方面制定了25条具体措施,促进该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成都将力争到2022年全市民营经济产业规模迈上万亿台阶,民间投资规模达到8000亿元以上,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300万户以上,本土民营企业首次进入“世界500强”,10户以上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0户以上新兴企业成为“独角兽”企业。

    为缓解民营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提出“3个百亿”措施,包括设立100亿元“应急周转基金”,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应急周转;推动设立规模100亿元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设立100亿元上市公司纾困帮扶基金,支持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化解风险。

    为提高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开展融资业务的信心,成都提出,对银行机构向无贷款记录的民营新经济企业发放的首笔贷款,按年度发放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开展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科技保险等创新险种的保险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等。

    数据显示,2017年,成都全市民营企业户均利润比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少1/5。

    为此,成都将从降低税费成本、用工成本、用地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等方面入手,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以降低用地成本为例,成都提出,对各产业功能区及园区鼓励类工业项目用地采取出让方式的,土地价款可按不低于70%执行;采取租赁方式的,可按不低于50%执行。

    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采购将发挥重要作用。根据《意见》,成都将采取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加大政府采购对民营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包括,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编制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指导性预算,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采用首购、订购等方式促进自主创新产品和平台的研发与应用,有计划地将民营企业优质创新产品和服务纳入“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

    通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开展供需对接活动等方式,实行同等优先采购。成都支持地方名优产品更多进入政府采购和政府性投资的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此外,成都将每年遴选100户优质民营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扶持方案,优先保障配置关键资源和要素。对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500强”的民营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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