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四川新闻 > 举报11种水污染行为 可获最高10万元奖励
  • 举报11种水污染行为 可获最高10万元奖励

    时间:2018-10-13 14:42:2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 张红霞)10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成都市将出台办法,对举报锦江流域违法排污行为给予奖励――对工业企业、生产作坊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等11种违法排污行为进行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200元奖励;若依法立案并予以处罚的,则按处罚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最高10万元奖励。

    该办法所涉锦江流域包括锦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如江安河、沙河、肖家河、鹿溪河、洗瓦堰、柴桑河、大坝沟等,实名举报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要提供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违法排污行为主体名称需准确,有其他佐证材料。举报受理、核实、查处实行“集中受理、统一派件、分工核查、分头奖励”的原则,奖励经费纳入两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