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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打滴滴捡到一乘客手机 怕被追责让朋友送还

    时间:2018-10-09 16:08:31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遂宁10月8日讯(记者 赵权军)10月8日,记者从遂宁市经开区公安分局获悉,在国庆假期内一女子杨某打滴滴时,不慎将新买的苹果8手机丢了,却被后一名乘车的女乘客捡到后带回自己家。当警方调查联系上该名捡手机的乘客时,告知其拒不归还他人失物的利害关系,次日该女子怕被追责,就托人将捡到的新手机送到派出所。

    9月30日晚9点,17岁女孩杨某乘滴滴快车,在遂宁城区川中大市场下车,其回家后发觉手机丢了,立即向派出所报警求助。杨某告诉民警,丢失的是一部苹果8手机,是两月前新买的,价值5000多元钱。杨某联系上她搭乘的滴滴快车司机的电话,表示其手机丢在他的车上,让其立即归还自己,但该名司机检查后也没能找到手机。

    “小姑娘怀疑是司机捡到自己的手机,且已将手机藏起来拒不归还。”民警联系该名司机,经调查,确认该司机的确没捡到杨某的手机。随后,民警调取安装在滴滴快车上的监控视频,发现当晚杨某下车后不久,又有3名乘客搭乘这辆车,其中一名年龄约40岁,坐在后排的中年妇女捡到杨某的手机。此时,民警确定了捡到手机女子的样貌特征,但苦于无法联系上这名乘客。

    “那晚用手机打滴滴的乘客坐在副驾,而捡手机的女子坐在后排座位,所以无法联系到这个捡手机的人。”10月1日上午,民警与滴滴快车的客服人员交涉后,通过滴滴后台上传相关证件后,表明需滴滴公司方面配合调查。民警获悉当晚打车乘客的电话后,立即联系上该名乘客,告知其民警已掌握其朋友捡到杨某手机的证据,还向其阐明了拒不归还失主的失物将面临的法律惩罚。

    民警说,这名打车的乘客向民警解释,捡手机的乘客是其朋友,现已回到安居区老家,但他会立即将此事转告给她,让其尽快将手机还给失主。10月1日下午,“因捡手机的女子害怕被追责,拖其朋友将手机送到了派出所。”杨某当着民警的面,在派出所检查失而复得的手机无受损,便高兴地拿到手机回了家。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若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侵占罪处罚;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民警解释,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标准为1万元,因该名女子能及时归还失物,且数额没达到侵占罪的起点数额,尚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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