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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0-04 18:31:56  来源:  作者: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四川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4日

    四川省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摘要)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7〕5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优化空间布局、节约利用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为主要内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实施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开展试点示范,全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四川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支撑。

    (二)目标任务

    绿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业主体功能和生产力布局进一步优化,绿色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500万吨以上,“三品一标”数量达到5600个;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50%以上;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比重达到68%。特色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到2030年,农产品供给更加优质安全,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资源利用集约高效。农业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集约节约利用。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4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793万亩,耕地质量比2015年提高0.5个等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以上;林地保有量不少于3.6亿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超过3000万亩;基本草原面积不少于2.1亿亩。到2030年,全省耕地质量水平和农业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更加节约高效。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农业清洁化生产和节能减排技术广泛应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逐步实现回收处置;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4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5%。到2030年,农业废弃物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更加清洁,农业生态系统更加稳定。

    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到2020年,基本构建起以资源环境管控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绿色生产制度体系、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政策支持体系、以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为重点内容的工作推进机制,农业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到2030年,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格局。

    二、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

    (三)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

    细划农业发展区域。坚持生态优先,维护好“四区八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以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川南低中山区、盆地东部丘陵低山区、盆地西缘山区和安宁河流域“五大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的农业发展格局。立足水土资源匹配性,确立平原地区、丘陵地区大部分和安宁河流域为优化发展区,盆周山区大部分和安宁河流域以外的川西南山地区为适度发展区,川西高原区和部分盆周山区为保护发展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明确区域生产功能。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到2019年底完成4620万亩“两区”地块划定任务。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制定全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施规划,明确创建内容、认定标准、申报流程及考核办法,重点打造特色粮经作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到2020年创建省级特优区50个。

    (四)建立农业生产力布局制度

    优化主要农产品生产力布局。推动建立成都平原经济区重点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川南经济区重点推动农产品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一体化发展,川东北经济区重点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富硒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业,攀西经济区重点发展亚热带特色农业和立体特色农业,川西北生态示范区重点发展高原生态特色农牧业的农业生产力布局。

    健全粮食产销协作机制。建立省内市(州)间粮食产销协作机制,支持产区粮食企业到销区建立销售网络,支持销区企业到主产区建立生产基地和异地储备。支持省内优势企业跨省发展,以资产为纽带组建跨区域、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拓展延伸产业链,开展多种形式的跨区域经营,培育具有国际和国内竞争力的粮商及农业企业集团。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建设一批重要粮食物流节点项目。推动成都国际粮食物流枢纽港建设,加强泸州港、宜宾港等进境粮食指定口岸能力建设。利用中欧班列(蓉欧快铁)运输优势和长江黄金水道优势,大力发展粮食铁(公)水联运,构建开放式粮食物流新格局。

    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开展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将其打造为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推进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建立和完善试验示范区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试验示范区管理办法,开展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确保试验示范区发挥带动作用。到2020年,建成5个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五)完善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制度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和林地保护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推行“多规合一”。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措施。严格林地用途管制,控制林地向非林地逆转。持续推进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规范省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管理。建立全省易地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制定农业、水利等部门涉农项目产生的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核定管理办法。

    探索以县为单位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开展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试点。

    (六)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

    选育推广节肥、节水、抗病绿色新品种。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强化节水、节肥、抗病等优异基因的筛选,加快品种的培育。拓宽品种试验渠道,完善新品种审定标准,加快绿色新品种的审定。开展节水、节肥、抗病绿色新品种的展示示范,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展示示范网络,加快品种应用推广。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的优势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良繁体系。

    推行畜牧业绿色发展转型。调整完善禁养区,优化县域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引导畜牧业生产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以现代农业示范县、现代畜牧业重点县、畜牧大县为重点,每年创建一批省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以种畜禽场和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创建一批动物疫病净化场、净化区。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用地选址和规模,禁养区划定减少的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原则上要按照“拆一补一”进行异地新建,确保县域养殖用地总体平衡。依法落实规模养殖环境评价准入制度,强化畜禽养殖污染监管,推进种养循环发展。

    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推动水产发展与资源禀赋、生态类型相匹配,产品结构与市场消费需求相适应,要素投入与产业可持续发展相衔接,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和密度,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水库生态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陆基集装箱式养殖等水产健康养殖模式。到2020年,新增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60个,新增池塘标准化示范改造6万亩,新增稻渔综合种养60万亩,新增江河库区生态渔场60万亩。

    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加工体系。强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集中建设一批农产品冷藏库、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粮食烘储加工中心、果蔬茶综合加工中心。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推广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推动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开展综合利用试点工作,聚焦农产品及加工副产物向工业产品转化的循环利用,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可循环发展。

    建立低碳、低耗、循环、高效的流通体系。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市场流通主渠道作用,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布局和建设一批优势农产品产地市场。依托“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推动各地完善农产品产地市场基础设施,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借助农业展会、营销推介活动等,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农产品高效流通。抓好以村户为重点的益农信息社建设,尽快形成以公益性服务为核心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动冷链物流建设,形成线下资源与线上需求对接的重要流通渠道。大力推广粮库“仓顶阳光”工程建设,构建技术多样、层次合理、功能完善的低温绿色储粮体系。

    探索建立区域农业循环利用机制。依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等项目,着力推进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条生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实施粮经饲统筹、种养加结合、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

    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立足优势特色产业,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构建集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创新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省、市、县分层分级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争创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七)建立贫困地区农业绿色开发机制

    推进生态产业精准扶贫。坚持以扶贫成效为导向,建立健全产业带贫减贫机制,统筹谋划粮油、畜牧、经济作物、林竹、水产、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推进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重点发展产业建设,推动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格局。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力培育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特色农林产品,总结“川藏高原”“大凉山”“圣洁甘孜”“广元七绝”“巴食巴适”等区域品牌创建经验,打造“四川扶贫”集体商标品牌。以休闲采摘、农事体验、农耕文化、科普教育、森林游憩、森林康养等为重点,依托花卉、水果、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培育休闲农庄、森林小镇、生态康养社区、森林人家,举办四川美丽田园欢乐游、生态旅游节会、森林生态康养等系列活动,推进贫困地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供销体系,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三、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八)建立耕地保育与轮作休耕制度

    推动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秸秆还田、稻渔轮作、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土壤改良等耕地地力提升综合配套技术。在土壤污染严重和土壤酸化严重等不宜连续耕作的农田开展轮作休耕试点。

    建立耕地质量监测和等级评价制度。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定期发布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与等级评价,逐步完善耕地质量数据库。2018年全省建设1万个耕地质量评价调查监测点和180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和验收,严格补充耕地检查验收制度。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集中成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转型,实施“三网”配套、生态修复、循环利用、质量提升、环境保护五大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绿色示范区建设。

    (九)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

    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扎实开展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工程建设。核发农业取水许可证,加强农业取用水计量在线设施建设。开展覆盖主要农作物的用水定额研究,实施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加快建立合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合理用水权益,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到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善的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落地实施,探索水权流转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全面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作,强化农业综合节水技术推广,开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与水肥(药)一体化技术、农耕农艺节水措施和地膜覆盖技术等综合集成示范。

    (十)健全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

    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构建省级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种质资源保存库、保种场、保护区、资源圃、基因库,开展种质资源保存、鉴定评价、编目入库与分发利用。开展第三次全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加快推进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加强西昌市油橄榄、德昌县核桃、青川县毛叶山桐子国家种质资源库建设。积极做好康定、石渠冬虫夏草和万源野生大豆原生境保护小区(点)管护工作。

    实施全省自然保护区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拯救工程,重点抓好疏花水柏枝、距瓣尾囊草、梓叶槭、五小叶槭、尾叶杜鹃、云南梧桐、光叶蕨、峨眉拟单性木兰等物种的野外保护和人工繁育,实现部分物种野外回归。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第二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开展四川省云豹分布及种群数量调查。开展野外巡护监测工作,对受伤、病弱、饥饿、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实施保护。继续开展重点区域大熊猫种群动态监测。开展省级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监控系统建设和鱼类资源调查。推动建立野生动物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机制,制定进入保护区开展活动负面清单,建立区内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体系。

    实施珍稀特有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实施达氏鲟保护行动计划,进行达氏鲟遗传多样性和就地、迁地保护研究,开展达氏鲟增殖放流及其效果评估。到2020年,形成达氏鲟就地和迁地保护研究报告,建立达氏鲟保护及遗传多样性繁育体系。

    建立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开展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水花生、福寿螺、紫茎泽兰等综合防控试验示范,建立天敌繁育基地和关键区域生物入侵阻隔带,扩大生物替代防治示范技术试点规模。

    四、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

    (十一)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

    加强农田污染防控。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天然(页岩)气开采、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农药、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置和涉重金属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业区域。

    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划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利用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成都平原、川西、攀西等重点地区的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修复。制定耕地污染治理及效果评价标准,加快启动受污染耕地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和种植业结构调整试点。到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

    (十二)健全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

    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量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施肥等技术,增施高效新型肥料,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进病虫害监测预报精准化减量、病虫防控绿色化减量和统防统治专业化减量,普及推广种子包衣、药剂拌种、带药移栽等病虫害预防技术。实施高剧毒农药替代计划,加快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农资企业规范建立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

    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强化生产过程中饲料添加剂使用的规范控制,依法对超量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进行处罚。深化饲料质量安全“全覆盖”监测,全省饲料产品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以“中兽药”等安全、高效、低残留的兽药产品为重点,引导养殖者科学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创建活动,逐步禁用促生长兽用抗菌药。

    建立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制度。实行农药标签二维码标示制度,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落实农药使用台账记录制度及安全使用间隔期制度。加强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进兽药追溯制度实施,完善兽药基础信息平台,力争2018年经营企业100%入网。完善种子追溯平台,推动追溯管理全面实施。探索推进其他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完善秸秆和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制度

    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制度。以秸秆规模化、多元化、高值化、产业化利用为方向,加快推进形成布局合理、循环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进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县、乡、村、组秸秆禁烧责任。

    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生态治理模式,实现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和异地还田利用。鼓励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建立粪污处理中心,探索建立受益者付费、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的运行机制,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按照统一收集暂存、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原则,推动在广安、绵阳、达州、南充、阿坝、广元等地建设集中无害化处理厂。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从生猪扩展到其它畜禽品种。

    完善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实行敞开补贴。落实秸秆和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对纳入规划的秸秆、沼气发电项目实行优先发电。落实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用地政策,属于设施农用地的按农用地管理,鼓励依法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开展秸秆、畜禽粪污、病死畜禽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十四)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

    加强农膜生产源头、营销和使用管控。推动农用薄膜生产新标准实施,逐步规范企业生产条件,严控脱标地膜进入市场和农田。引导农民科学选膜用膜,加大对0.01毫米以上加厚地膜的推广力度,鼓励使用技术成熟、可降解、无污染的新型农田地膜。推进农田地膜使用减量化,推广集中育秧育苗、水稻直播、果园生草、秸秆覆盖栽培等农田地膜减量替代技术。推进农田地膜回收专业化,建立健全广大农户捡拾交售、回收网点积极收集、龙头企业加工利用的农田残膜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建立“谁生产、谁回收”的农田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在粮经作物主产区整建制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在有条件的试点县推行押金制,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模式。

    五、养护修复农业生态系统

    (十五)构建田园生态系统

    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修复农业农村生态景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依托农村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生态康养和乡村旅游。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形成最美乡村形态典范。

    (十六)创新草原保护制度

    健全草原产权制度。在进一步巩固完善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推进草原“三权分置”改革,按照自愿、规范、有偿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草原经营权。建立健全草原产权制度和科学利用制度,规范草原经营权流转,适时开展全民所有草原资源分级行使所有权制度和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试点。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防止超载过牧,在“三州”所辖48个县(市)每年开展草原禁牧7000万亩、草畜平衡管理1.42亿亩。

    完善草原监管制度。组织实施大美草原守护行动,强化草原执法监督。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严控草原非牧使用。建立草原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草原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草原生态建设成效评价制度。

    (十七)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

    严格实施重点河流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贯彻落实禁渔期制度,加强增殖放流管理。率先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推进全面禁捕工作。严厉整治“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坚决取缔违法渔具渔法,推进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保持对“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建设。以自然河湖水系、调蓄工程和引排水工程为依托,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工程。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采砂方案,明确禁采期和禁采区并定期公告。

    (十八)实行林业和湿地养护制度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推进建立“天上看、地上巡、图上比”的森林资源监管体系。落实林地定额管理、林木凭证采伐、木材凭证运输制度,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严格保护天然林资源。

    实施绿色家园建设行动。大力推进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绿化,结合建设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加快形成道路与河岸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村庄周围防护林的村庄绿化格局,着力打造体现文化特色、彰显花果景观、发展集中连片、融合一三产业的绿色美丽新农村。

    实施湿地养护制度。严格实施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发布四川湿地名录,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重要湿地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优先实施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项目。

    加强严重退化沙化地区植被恢复治理。落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探索设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研究制定封禁试点经济补偿办法。推进川西高原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林业防沙治沙等项目建设,持续提升治理区植被盖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开展沙化监测和沙化治理成效监测。

    加快构建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对全省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峡库区上游县15至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调整为非永久基本农田后实施退耕的陡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深入推进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加强凉山、宜宾、泸州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以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加强区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六、健全创新驱动与约束激励机制

    (十九)构建支撑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

    积极开展以农业绿色生产为重点的技术攻关。围绕绿色农业领域农业高效用水、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健康养殖绿色投入品等方面的技术瓶颈,开展节水灌溉设施、化肥农药减施配套产品及施用装备、生物饲料和新型兽药、主要农畜新品种选育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重点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平台,推进绿色农业领域技术攻关清单落地落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业、林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示范推广优质农林品种、高效生态技术、绿色生态种养模式。积极引进符合农业绿色发展的国际先进品种、技术、设备。

    (二十)完善农业生态补贴制度

    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推动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体系,基本实现在农业自然资源保护、农业物种资源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领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制度全覆盖。建立与耕地地力提升和责任落实相挂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机制。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湿地、水生生物等生态补偿政策,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探索绿色金融服务农业绿色发展机制。利用绿色金融机制鼓励涉农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利用更多银行资金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加大绿色信贷投入。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构建覆盖产粮大县及主要农业大县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支持担保公司开展农业绿色发展担保业务。推动建立全省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制度,探索创新财政支农新方式和金融支农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保险产品。加大PPP模式在农业绿色发展领域的推广应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节约、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和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

    (二十一)建立绿色农业标准体系

    制定修订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生产技术规范、储藏运输、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为重点,加快制定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及时清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标准体系。

    实施农业绿色品牌战略。建设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和农业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五大工程,培育具有区域优势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加大“川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创建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等。

    加强农林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积极推进食用农林产品合格证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出基地、进入市场。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创建,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有效对接,进一步扩大省级农产品追溯平台应用覆盖面。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品一标”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可追溯管理。

    (二十二)完善绿色农业法规体系

    研究制定修订体现农业绿色发展需求的地方法规。完善耕地保护、农业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农业投入品管理等制度。加快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开展农业节约用水立法研究。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依法打击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十三)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预警体系

    建立健全农业资源环境生态监测网络。完善耕地、草原、渔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编制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推进全省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先行在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立以县为基本单位的重要农业资源台账制度,绘制耕地、作物、草原、渔业水域、农村承包地空间布局图。

    (二十四)健全农业人才培养机制

    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培训。把节约利用农业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等内容纳入农业人才培养范畴,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的农业人才、“土专家”和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其率先开展绿色生产。

    健全生态管护员制度。增加生态环境脆弱区、深度贫困地区草原管护员、生态护林员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加强生态管护员管理和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覆盖主要森林、草原地区的基层生态管护员队伍。

    七、保障措施

    (二十五)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结合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二十六)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全民行动。在生产领域,积极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创建示范活动。在消费领域,开展“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等多种形式的绿色发展主题教育和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推动形成低碳、环保、健康的绿色生活方式。

    (二十七)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依据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对农业绿色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农业绿色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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