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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顺庆将三类人群列为特殊救助对象

    时间:2018-09-13 20:25:5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获悉,近日,该院与顺庆区扶贫移民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促进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

    该办法明确将三类人群列为特殊救助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刑事案件造成家庭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刑事案件中相关人员特别贫困户,并建立了包括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扶助和社会救助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救助机制。

    “若救助申请人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检察院应当根据优先办理原则,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申请审核工作,提出救助意见,并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救助金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领取。”顺庆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区检察院、扶贫移民局还应定期对脱贫攻坚中的司法救助对象开展回访活动。”目前,该院正在办理贫困户司法救助案件2件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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