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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将每月15日定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清理整治日

    时间:2018-09-13 20:24:36  来源:  作者:

    共享单车占用道路。

    共享单车占用盲道。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13日讯(记者 李丹 张宇 摄影报道)13日,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召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新闻通报会称,为确保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定期清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成都市城管委、市交委、市公安交管局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制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从2018年9月起,每月15日为定期清理整治工作日。

    在清理整治范围和重点方面,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清理范围为全市城市建成区,重点范围是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全域覆盖。清理重点为地铁站口、公交站台、大型商圈、办公聚集区、大中院校周边、餐饮店门口、医院周边、公园周边、旅游景点周边等人员流动大、密度高的公共区域。

    清理整治对象方面,工作方案规定,一是破损单车,缺损残破、无法正常使用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二是僵尸单车,长期没有使用而停放在公共场所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三是超量单车,乱停乱放以及超出停放点位限量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清理整治标准方面,有四项内容。一是大街小巷无破损单车、“僵尸”单车。二是公交站台、人行盲道、机动车道、绿化带内等禁停区域无停放单车。三是地铁站口、公交站台、大型商圈、办公聚集区、大中院校周边、餐饮店门口、医院周边、公园周边、旅游景点周边等出入口无阻碍行人通行的单车。四是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内无超量停放,单车停放整齐有序,车头朝向街面一致。

    此外,工作方案指出,清理整治责任主体方面,OFO小黄车、摩拜单车、青桔单车、哈罗单车、一步单车、赳赳单车等6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是定期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具体负责定期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定期清理日当天应当增加50%的运维力量参与清理整治,并于每月10日将当月清理整治方案书面报成都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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