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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对“老赖”出狠招 发出“限驾令”和禁止子女读私立学校

    时间:2018-09-08 18:29:20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泸州9月7日讯(记者 岳东)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向泸州市6所私立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从下学期开始,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者,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并向学生家长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除此之外,27名被执行人于日前收到“限制驾驶令”,这是泸州两级法院首次向被执行人发出“限驾令”。

    “从下期开始,6所私立学校将不再办理‘老赖’子女入学手续。”龙马潭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8月以来,该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的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规定,并于8月29日正式向泸州市七中佳德国际学校、泸州天立国际学校、泸州天立英才外国语学校、淡思学校幼儿园、淡思小学部、淡思初中部这6个学校送达司法建议书,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对已招录学生,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除此之外,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于4日发出首批“限制驾驶令”,因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7名被执行人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驾驶行为。据悉,这是泸州两级法院首次向被执行人发出“限驾令”。“不得有驾驶非经营性机动车的行为(驾驶运营性机动车、驾驶特种车辆除外)。比如职业是出租车驾驶员、公交车驾驶员,驾驶属于他们生活和工作必需的行为,不在被限驾范围。”

    执行法官介绍,如果当事人看到那些欠钱不还却开着豪车到处招摇的“老赖”时,可以向法院举报,不论“老赖”开的是自己的车还是别人的,都违反了法院发出的限制高消费令。下一步,龙马潭法院还将与交警部门形成联合机制,交警部门若发现限驾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车辆的,将及时向法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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