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四川新闻 > 开展扫黑除恶治安清查 成都龙泉驿挡获违法人员18人
  • 开展扫黑除恶治安清查 成都龙泉驿挡获违法人员18人

    时间:2018-09-04 18:36:08  来源:  作者: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获悉,今年以来,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龙泉驿警方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仅在9月2日晚开展的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治安清查行动中,龙泉驿警方就行政拘留了各类违法人员18名。

      治安清查行动 有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你好,我们是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的民警,现在例行治安检查,请出示您的身份证。”9月2日晚,龙泉驿警方集中警力,重拳出击,在龙泉驿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治安清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娱乐场所、洗浴场所、按摩场所、茶馆、SPA、“五小门店”等展开地毯式全覆盖突击清查,重点清查无证、无照、软硬件设施不达标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行动中,警方严查严打相关场所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排查是否存在黑恶势力及涉黑涉恶线索。警方共出动警力813名,检查娱乐服务场所267家、旅店75家、“五小门店”193家。通过全面细致的排查清理,警方共行政拘留各类违法人员18名。

    这次行动也是龙泉驿警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据了解,今年以来,龙泉驿警方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营造宣传声势,走访摸排线索,合成攻坚案件,治安集中清查等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了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有力地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开通两种渠道 鼓励群众举报相关线索

    “啥子叫黑恶势力?它们有啥子特征?发现后又该如何举报?”“举报核实后还可获得现金奖励哦!”……今年以来,龙泉驿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两微多端媒体平台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地址,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黑恶线索,协助警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龙泉驿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有关信息600余条;官方微信推送文章120余篇;头条号、网易号等官方客户端发布信息150余篇;在中央和省市区主流媒体报道有关工作280余篇。

    同时,龙泉驿区各派出所今年以来还联合各部门深入辖区公园、小区、广场、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扫黑除恶”标语,设置“举报箱”,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在宣传活动现场,民警纷纷向群众详细讲解“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呼吁广大群众一同参与,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龙泉驿警方相关负责人通过成都晚报提醒,龙泉驿区居民群众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请通过两种渠道举报――

    1、电话举报:110、028―84856017

    2、信件举报: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邮编:610100

    [1][2]下一页 尾页

      特别提示

    成都市扫黑办: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奖励5万元

    成都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昨日通过成都晚报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据介绍,今年7月份,四川省公安厅发布《四川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以及检举、揭发有功人员,最高可给予5万元奖励。

    1、全国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网站: www.12389.gov.cn

    (2)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邮箱

    (3)电话: 010-12389

    2、四川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信箱: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

    邮编:610041

    (2)电话: 028-86301110

    3、成都市扫黑办举报方式:

    (1)信箱: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2

    (2)电话:028-61880673

    (3)邮箱:cdsaohei@163.com

    4、成都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信箱: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53号

    邮编:610031

    (2)电话:028-86408000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相关链接

    龙泉驿首次批捕有能力拒不执行老赖

    “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的顽疾,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无奈,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记者昨日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对一“老赖”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批准逮捕,这也是龙泉驿区首个被批准逮捕的老赖。

    2012年,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找亲戚朋友借款筹措资金,其中向龚某借款16万元,向何某借款11万元,之后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2014年,龚某、何某迫不得已向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还钱。判决生效后,王某“躲迷藏”“玩失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龚某、何某无奈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王某拒不申报财产,隐瞒占地获得安置房的事实,私自将安置房予以售卖,并将售房款挪作他用,致使判决无法进一步执行。

    鉴于王某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批准逮捕,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首页 上一页[1][2]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