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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扫黑除恶”实施精准打击 报复举报人将从严从重惩处

    时间:2018-08-08 14:27:44  来源:  作者:

    近日,成都市召开反恐怖工作、禁毒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深刻分析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殴打他人、阻挠施工、索要钱财,造成受害人腰部、左手、腿部受伤,更嚣张的是,受害人入院治疗后,还跟随到医院继续殴打――近日,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对杨某等5人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案例

    多人殴打他人索要钱财 被控寻衅滋事罪

    7月31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对杨某等5名被告人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廖某俊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西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法院经查,自2017年2月开始,被告人杨某纠集他人多次到都江堰市观凤村5组二环内侧“维纳斯堡”工地,对工人实施殴打,阻挠施工,索要钱财。同年6月13日,被告人廖某与曾姓村民发生口角。廖某、廖某俊持刀追打曾姓村民,造成曾姓村民腰部、左手、腿部受伤。当晚,被告人杨某纠集西某某某等人与廖某、廖某俊在都江堰市中医院继续殴打曾姓村民及前来看望人员,致医院凳子、病床供氧装置、床头灯等物品损坏。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工地施工,随意殴打他人,在一定区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督导

    成都市召开反恐禁毒 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主要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导,并下沉至部分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直接到县乡村进行督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反恐怖工作、禁毒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6月15日上午,成都市召开反恐怖工作、禁毒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上,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德运就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深刻分析当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戴德军通报并安排部署全市反恐怖工作、禁毒工作。

    相关负责人强调,做好三个方面专项工作:一要认清形势,强化担当,坚决打赢反恐、禁毒、扫黑除恶斗争硬仗;二要把握关键,强化打击防范措施,切实提升反恐、禁毒、扫黑除恶斗争实效;三要压实责任,强化协同,提高组织保障力。

      举报

    对举报人实施报复将从严从重惩处

    为实现对黑恶势力精准打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涉嫌违法犯罪活动范围或领域、涉嫌主要违法犯罪事实依据等内容。

    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方式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28-61880673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扫黑办

    邮编:610042

    举报邮箱:cdsaohei@163.com

    成都商报记者 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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