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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毒驾连续碰撞他人车辆致人死亡 被告人被依法严惩

    时间:2018-08-08 14:27:0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记者 晨迪) 吸食毒品后会出现感知错位、幻视幻听等症状,长期吸食毒品且无证驾驶的吴某因连续碰撞他人车辆导致对方死亡,被法院依法严惩,判处无期徒刑。近期,省高院公布了这起毒驾典型案例。

    2016年5月20日凌晨,吴某从罗某某(已判决)处吸食完毒品后,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宝马车,经成都市剑南大道、天府二街往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行驶。当日2时21分33秒,当该车行至世纪城路“龙湖世纪峰景”小区门前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被害人张某某所驾驶的长安轿车相撞。宝马车与长安车分别于撞击后2秒、7秒左右停下。宝马车短暂停留数秒后发动并加速行驶,于2时21分43秒再次碰撞长安车尾部并一直推行长安车数十米后,因路边绿化带阻挡而停下。随后两车发生燃烧,吴某跳车逃离,张某某被当场烧死。当日2时30分许,民警接群众报警后赶至现场,并在现场旁边一水池里挡获吴某。吴某归案后主动检举了罗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的线索并协助民警将罗某某挡获。经鉴定,被告人吴某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但对案发当日的行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被害人张某某死亡原因系生前烧死。案发后吴某通过亲属向被害人亲属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吴某驾车连续两次碰撞被害人所驾车辆,引发被害人车辆起火燃烧,导致被害人被烧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后果严重。吴某具有立功行为,可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吴某通过其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省高院表示,这起案件是吸食毒品而引发的毒品次生性犯罪。吸食毒品严重危害吸毒人员身心健康,使其出现感知错位、注意力无法集中、幻视幻听等症状,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因驾驶行为失控而肇事肇祸或诱发其他犯罪。吴某长期吸食毒品,案发前吸食毒品后无证驾驶车辆,在第一次追尾碰撞被害人所驾车辆后,再次加速直接冲撞并持续推行前车数十米并致前车起火燃烧,在明知前车人员可能被烧死的情况下,其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下车逃离,致被害人被烧死,后果严重。法院综合考虑吴某归案后举报并协助民警抓获容留他人吸毒人员以及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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