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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加强尾气排放管理 挖掘机备案“上岗”

    时间:2018-05-31 15:57:0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吴亚飞)5月30日,成都市环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通告称,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该市将对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施工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标志管理制度,使其备案“上岗”。该通告将于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两年。

    据悉,通告范围内的现有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2018年6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提交备案登记申请。6月1日后新增、流入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使用之日前30日内提交备案登记申请。

    今年7月1日起,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单位)若违反相关通告,存在未备案登记或使用与备案不符、不按排放标志管理规定作业、在禁止区内作业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每台次2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相关违法信息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和征信管理部门。

    “据测算,一台工程机械排放的尾气相当于50至80辆国五排放标准小汽车的排放量。”成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此举意在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降低此类污染源的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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