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5月31日讯(记者 陈淋)5月31日上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表决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时小云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彭远富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丹、尹朝良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方毅的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龚海平的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唐恩情的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高殿宝、马恒夫、宾伟为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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