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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家庭拥有2套以上房产 不能认定低保边缘户

    时间:2018-04-13 16:18:50  来源:  作者: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官网获悉,成都正在建立健全民政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机制,并公开了民政低保边缘的认定标准和救助范围。

    根据《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民政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救助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民政低保边缘主要从收入和财产来认定,分为民政1类和民政2类。从收入上看,民政1类低保边缘收入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50%以内(含50%);民政2类低保边缘收入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50%以上、100%以内。

    从财产上看,申请民政低保边缘救助家庭财产状况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认定为民政低保边缘:1、申请家庭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公司股份等财产,家庭成员人均总值超过当地36个月低保标准总和的不认定为民政1类低保边缘;超过当地48个月低保标准总和的不认定为民政2类低保边缘。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机动车辆的,不认定为民政1类低保边缘;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机动车辆,且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一手车通过购车发票、二手车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结果认定),不认定为民政2类低保边缘。上述车辆中用于劳动生产的摩托车、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除外。此外,申请家庭拥有2套以上(含2套)产权住房且住房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两倍的不认定为民政低保边缘。

    根据《通知》,认定成为民政低保边缘救助的将根据不同类别享受不同的救助。民政1类低保边缘对象可按现行救助政策享受民政一般住院救助、大病住院救助、补充医疗救助和阳光助学救助。民政2类低保边缘对象可按照1类低保边缘对象救助标准的70%享受民政一般住院救助、大病住院救助和补充医疗救助。成都商报记者 邹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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