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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四川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为1750元/月

    时间:2018-03-13 15:45:38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2日讯(记者 李丹)3月1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今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已拟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

    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调整为1750元/月

    据悉,调整建议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拟将四川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60元/月、1380元/月、1500元/月分别调整为 1550元/月、1650元/月、1750元/月。年平均上调幅度为6.1%。

    二是拟将四川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2元/小时、14.4元/小时、15.7元/小时分别调整为 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5元/小时。年平均上调幅度为6.5%。

    据悉,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经过开展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决定,2016年、2017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到2018年7月1日已满三年,按规定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在2018年7月1日前进行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此外,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调整方案:

    拟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确定为7%

    据悉,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建议,拟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确定为7%。拟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确定为11%。拟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确定为3%。

    据悉,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依据。其主要作用是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四川省从2003年开始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2017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5%、上线(预警线)为12%、下线为3%。

    有条件的地级市可探索建立行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制定发布本地区部分或主要行业的工资指导线,为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照标准,落实职工工资增长。各地要加大工资指导线的宣传落实力度,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工资指导线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引导作用,切实增强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看完了内容,怎么提意见和建议?

    欢迎社会公众以个人或单位名义,积极提供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3月30日前反馈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联系人: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孙成魁

    电 话(传真):028-86118369

    地 址:成都市陕西街54号

    邮 箱:ldg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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