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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宁:“公调对接”服务人民 “小”调解发挥大作用

    时间:2018-03-07 15:04:05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宜宾3月7日讯(程丽莉 记者 周瑜原 摄影报道)“有困难找警察。”这句口号早已深入人心,这体现出人民警察保一方平安,全心全意为百姓服务的宗旨。但是公安机关“有警必接”特点,已成为了群众解决纠纷的首选,造成了公安“大兜底”困局,束缚了基层警务人员的手脚。

    为打破工作瓶颈,2017年11月,长宁公安开展“公调对接”工作,引入公安机关接处警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此工作机制运行后,公安机关可以及时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移送至各级调解组织调处,进一步疏通矛盾纠纷受理调处渠道,提升调处绩效,以此达到为公安机关减负的目的。

    该工作机制实施以来,截至今年1月,长宁镇派出所通过“公调对接”受理调解85起,已调解82起,调解成功58起,调解成功率达96.7%,实现了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率持续上升,群体性事件、民事纠纷转治安刑事案件下降的工作目标。

    长宁镇派出所内的驻所调解室

      解决工程款纠纷 以前3个月现在3天

    今年1月3日,长宁县某工程项目转包方高某(湖北襄阳人)与承包方龙某(湖南芷江人)、童某(江西宜春人)以及宜宾本地务工人员因误工费和钢筋制作费产生的矛盾,经长宁镇派出所民警接案后,随即引荐到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

    长宁镇派出所驻所专职调解人员单华介绍,在派出所调解室,双方开始洽谈时让步的幅度较小,因此僵持不下。他和现场民警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及时找出问题关键点,同时对双方进行普法,经过反复调解,最终调解成功。于2018年1月4日下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圆满的解决了此次纠纷。由高某在2018年1月7日以前付给龙某16000元,圆满地解决此次纠纷。

    单华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他是一名退休民警,曾在派出所、刑侦、治安、国保等多岗位从警,了解当地民意、社情。实施“公调对接”,以前这类工程款纠纷,他若以民警身份来处理这个事情,只能督促双方克制情绪坐下来调解,大约需要3个月的时间才能勉强解决,如果调解不下来就建议他们走司法程序。现在通过“公调对接”一般矛盾在几天内就能化解,极大地缩短了时间。

    长宁镇司法所副所长刘蔚介绍,长宁县针对“公调对接”建立了管理制度和运行制度,驻所调解室由长宁镇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运行代表长宁镇调解委员会行使职责,长宁镇司法所负责业务指导和培训,调解达成协议结果长宁镇片区法庭认可,这样理顺了工作关系,提高了调解公信度,运用柔性的矛盾化解理念,有效构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条缓冲带、第一道防火墙,对和谐稳定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公调对接”流程

      积极处置问题 将矛盾化解到初期

    长宁镇派出所民警李江滔,他平时负责长宁镇派出所三警区出警、值班、案件查处和侦破工作。实施“公调对接”以前,李江滔每天值班期间除了日常接警工作,还要对许多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这些纠纷中很大一部分是非警务类报警,如家庭纠纷、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土地产权纠纷等。这些纠纷当事人双方没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多数属于民事纠纷,调解时往往要花大量时间来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说服,处理起来费时费力。

    2017年4月,长宁镇一居民房屋垮塌产生纠纷,该房屋主人报警称垮塌是被人故意破坏所致。经长宁镇派出所民警大量调查取证后,该房屋属于自然垮塌,不存在人为破坏,然而该房屋主人却以事情没有解决为由,经常跑到派出所来要求解决问题。

    李江滔介绍,过去,派出所基层民警针对此类事件,一般都是通过“普法律”、“讲事实”、“做工作”的方式进行调解,对于民事争议问题往往“爱莫能助”。自从长宁镇派出所驻所调解室成立后,该房屋垮塌纠纷事件,成为了该室调解的第一起纠纷事件,专职调解员通过民警的配合以及大量事实依据和政策法规,对该房屋主人进行劝导,最终将该房屋主人说得“心服口服”。

    “时间是矛盾的催化器,如果不能及时化解,矛盾就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大,最终双方因过度摩擦后引发恶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公调对接’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通道,它将萌芽状态的矛盾及时化解,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升级。”长宁镇派出所所长唐正军说。

    长宁镇派出所驻所专职调解人员单华介绍“公调对接”流程

      释放基层警力 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记者从长宁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根据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省委《关于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意见》和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工作推进会精神进行针对性的部署。长宁县把“公调对接”办公室的专职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了专门工作经费,保障了公调对接办公室人员相对稳定和工作的持续推进。

    唐正军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公调对接”长宁镇派出所驻所调解室实行随警作战工作模式,调解员上班与派出所值班同步,对非警务劳资纠纷、借贷纠纷、合同纠纷、买卖纠纷、邻里纠纷等及时分流,将符合条件调处的矛盾纠纷和非警务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避免了因为处置不当导致纠纷升级转化,对轻微治安案件和符合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由派出所接处警民警受理后,查清案件事实后,移交到驻所调解室。

    长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兴权表示,“公调对接”驻所调解室发挥了比较明显的作用,实现了为基层警务减负,以长宁镇派出所为例,2017年11月,派出所接处警数为286起,比2016年同期下降22%,其中,案件数为113 起,比2016年同期下降20.5% ,接处警数、发案数实现“双降”后,派出所将释放出来的警力投入到打击和防范中去,实现了辖区内发案下降,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提升了群众对基层警务的满意度。同时,改善了公安机关的运行状态,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长宁县5个乡镇设置了‘公调对接’驻派出所调解室,共6名专职调解人员。2018年,长宁县‘公调对接’驻派出所调解室将扩展至13个,同时将增加相应的专职调解员人数以及经费,释放更多的基层警务力量,使他们精力回归到公安主业,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最终实现构建“平安长宁”的目标。”宋兴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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