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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遭起!成都两名出租车司机拒载被重罚2000元

    时间:2018-03-02 15:35:57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日讯(记者 戴璐岭)出租车拒载要遭起!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交委了解到,近日成都市交委执法总队就接到市民奉先生投诉,2月20日晚,在火车东站搭乘出租车过程中,先后询问了两辆出租车均遭遇拒载。在执法总队排查锁定调查后,分别给予当事两名驾驶员2000元罚款,暂扣从业资格证10日的行政处罚。驾驶员所属企业与两名驾驶员解除合同,并书面抄告成都市出租车协会,将二人拒载行为录入C类不良行为记录,该协会会员单位的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企业三年内不得录用的重罚。

    据了解,接投诉转办后,成都市交委执法总队一大队第一时间联系了奉先生,详细了解了奉先生当天遭遇拒载的全过程,并根据奉先生提供的线索进行排查,最终锁定车牌号为川ATW019的驾驶员范某和车牌号为川ATW056的驾驶员赵某为当事驾驶员。同时,奉先生也对执法总队提供的数张驾驶员照片进行了辨认,指证范某、赵某就是当晚拒载他的两名出租车司机。

    2月26日、27日,执法总队分别将当事驾驶员范某和赵某及其所驾驶出租车带回市交委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范某、赵某均承认2月20日晚在火车东站的确有一名乘客要求打车前往椰树街,为了达到议价的目的,在乘客坚持要求打表的情况下,最终拒绝搭载乘客前往目的地。

    目前,出租车驾驶员范某、赵某的拒载行为已调查清楚,市交委将依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八款的规定,分别给予两名驾驶员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从业资格证10日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成都市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的规定,驾驶员所属企业与范某、赵某解除合同,并书面抄告成都市出租车协会,协会将范某、赵某的拒载行为录入C类不良行为记录,凡属成都市出租汽车协会会员单位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出租汽车企业三年内不得录用。

    据了解,春节期间成都市交委共接到出租车违规投诉450件,同比减少43.73%,其中,不按规定设置使用计价器77件,同比减少61.11%;拒载143件,同比减少50.52%;绕道123件,同比减少19.08%;中断服务26件,同比减少38.10%;更改计价器设施、设备、虚增运费48件,同比减少40%;不按规定出具票据、辱骂乘客、强迫组合乘客、在车内吸烟或者行车时拨打、接听电话等其他违规行为33件,同比减少19.51%。

    针对市民投诉出租车议价、拒载比较集中的成都火车北站、东站等地,成都市交委执法总队已抽调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并安排执法人员每日对上述区域内所有营运出租车进行抽查,重点查处议价、拒载、组合乘客等违规行为。自2月1日春运以来,成都市交委执法总队共查处出租车违规案296件。

    温馨提示:

    依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我市五城区试行出租汽车跨区营运指导价的函》(成发改价格函〔2014〕394号)的有关规定,出租汽车以五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和成华区行政区域,下同)为起点送客到达五城区、双流际机场及机场高速公路范围以外区域时,实行打表计费。跨区营运时,出租汽车司机可在表计价格外再加收不超过50 %的回空补贴作为最终结算价格。凡不打表计费,或表外加收比例超过50%,均以价格违法行为论处。

    市民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若遇到拒载、绕道、议价、强迫组合乘客,或发现里程数、金额与平日有较大差异等情况时,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时间、地点、发票、照片、录音材料等。并通过拨打12328进行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将根据乘客提供的证据材料,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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