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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工商出台指导目录 进一步明确99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时间:2018-02-09 16:48:39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9日讯(记者 李丹)去年底,省政府出台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结合四川省实际,明确在四川自贸试验区试点开展99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试点截至2018年12月21日。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为让“证照分离”改革顺利实施,方便办事群众提出申请,省工商局日前印发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登记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99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的实施机关、改革方式、证照关系以及经营范围表述等内容。

      目前,“证照分离”改革先在四川自贸区实施,下一步将逐步在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国家级新区推广。今年下半年,国务院将根据全国试点情况,适时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扩大红利辐射范围。

      99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

      分5种情况推进实施

      “此次选取的99项改革事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但根据许可事项的不同将分5种情况推进试点。”四川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取消行政审批5项,这些事项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包括出版物出租经营备案、药品广告异地备案等,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直接开展经营活动。2项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包括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50平方米以下小型餐饮的经营许可,这些事项审批频次比较高、市场需求旺,改革后企业根据备案条件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备案时间短、材料简化,后期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另外,22项涉企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也就是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由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许可事项,包括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等。

      这样一来,企业办事方便了,但虚假承诺怎么办?该负责人提到,行业主管部门将在2个月内到企业经营现场开展实地核查,与企业承诺事项进行一一核对,如发现承诺不属实的,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或撤销审批等方式,同时将企业列入“黑名单”。对37项事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由审批或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措施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建立分类监管办法,明确服务指南、审批标准和办理时限,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等活动的33项事项强化市场准入监管,主要包括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逐项制定准入和监管制度,今后取得这些事项审批许可要求将更高。

      “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分不清?

      二者解决“准入”及“准营”问题

      “已经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如今又推出‘证照分离’改革,这不矛盾吗?”可能有人会存在这样的疑问。对此,该负责人解释道,“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的最终目的都是降低开办企业的制度性成本,方便群众办事。但“多证合一”整合的是非许可类事项,就是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就能达到预定可生产经营状态。而“证照分离”改革指的是行政许可事项,通过对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一批等方式,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也就是减轻企业办证的负担。

      该负责人提到,下一步将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与“多证合一”改革,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比如此次“证照分离”改革中的2项审批改备案事项,将根据实施情况,把备案事项纳入“多证合一”,适时推出第二批“多证合一”改革清单。

     

    表由四川省工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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