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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至:法治考试结果 是党员干部晋升重要依据之一

    时间:2018-02-06 18:19:52  来源:  作者:

      本报记者 钟振宇

      “党的十九大提出,必须把什么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面对考卷上的第一道选择题,乐至县东山镇党委书记全陆,毫不犹豫地选择了“D 党的领导”。

      全陆参加的考试,是乐至县的党员干部年度法治考试。这场考试,同期在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乡镇街道举行。记者走进位于乐至县东山镇政府的一个考场,直击考试情况。

      乐至县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展公职人员年度法治考试,目的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我们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参加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所有考题中,分值最高的是一道15分的论述题。面对“怎样理解实施依法治县、法治强县战略对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提问,曾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多年的全陆,洋洋洒洒用上千字作答――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解决这些矛盾,就必须依法引导规范各种社会行为……

      学法的目的在于用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通过考试,确实带动了很多同志主动学习法律读本,也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东山镇党委副书记胡继业回忆,去年环境整治期间,一个砖厂被认定扬尘污染,需要关停,企业有意见。“我们找来法律顾问和具有执法权的县环保监察人员,讲解新出台的国家和我省环保规章、标准,终于说服企业主动关停,拿出资金启动技改。”胡继业说,如果不按照法律办事,而是“硬”处置,就很容易引发和企业间的矛盾冲突。

      整体步伐

      领导干部是依法治省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去年,我省印发了《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下一步,我省将在抓“关键少数”方面继续巩固提升,进一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和年度述法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原标题:法治考试结果 是晋升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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