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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今天施行

    时间:2018-02-02 15:59:48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1日讯(记者 周子铭)2月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海关获悉,海关总署发布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天起开始施行,原海关总署令第157号、212号同时废止。

      成都海关新闻发言人伍剑介绍,新办法包括总则、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暂时进出境展览品的监管、ATA单证册的管理、附则共五章三十八条规定,相较于原海关总署令新增了6个条目,删除了9个条目,变化的条目超过40%,更突出了取消审批、权力下放、简化程序等几大主要特点。

      明确征税依据。在新版管理办法的第一条中,将暂时进出境货物的监管依据由《海关法》一项增加为《海关法》和《关税条例》两项,这明确了暂时进出口货物征税时的法律依据,使得征税行为更具有法规支持。

      取消展览会备案、跨直属关区办展免转关。新管理办法将“展览品进境20日前向海关备案”调整为“提前报告或直接申报”的通关方式,将跨关区办展转移展览品必须申报转关(用监管车)改为采用总担保后可免于办理转关手续。

      同时,新管理办法将暂时进出境货物超过6个月和18个月仍需延期的审批部门由“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下放至“隶属海关报直属海关”;将延长复运进出境的行政审批取消,改为填写《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办理单》,减少审批环节。将审批部门由直属海关下放至主管海关;将未向海关提供担保的进境展览品在非展出期间应当存放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因特殊原因需要移出的,应当经直属海关批准改为经主管海关同意。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简化手续和权力下放,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给企业带来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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