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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届(含)起 成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提高至1200元

    时间:2018-01-17 16:08:34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6日讯(记者 李丹)1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局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称从2018届(含)起,成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800元/人调整为12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据悉,为贯彻落实好《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此前,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2018届(含)起,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800元/人调整为12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补贴对象主要是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六类学生(全日制学生,不含自考或成人教育类学生)。一是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二是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三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四是残疾毕业生;五是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六是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在蓉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或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范围、标准、时间和工作要求,参照本通知执行。

      高校毕业生在哪里申请办理求职创业补贴?

      解读称,毕业学年开学后,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各院校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院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系统,于毕业年度的上一年10月底之前,将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院校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局。同一院校有多个校区且分处不同区(市)县的,由各校区所在区(市)县就业局受理。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的材料有哪些?

      解读称,公示材料、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院校基本情况备案表、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由就读学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的证明原件;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由就读学校查询资助管理系统后出具的证明原件。(以上材料的有效期应均为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学校经办部门对学生申请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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