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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德阳夫妻“卖房救子”续:医保新政落地保障患者

    时间:2018-01-17 15:56:08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德阳1月17日讯(记者 周鸿)卖房救子、学校与热心人捐款……这几天,为了德阳12岁男孩伍祖霖,不少热心人都献上了自己的爱心。那么,对于这种大病治疗,德阳市医保政策上有什么保障吗?1月17日,德阳市人社局医疗与生育保险科负责人向四川新闻网记者表示,在德阳现行的医保政策下,伍祖霖的父母其实用不着卖房,也能进行治疗。

      德阳市实验小学六年级学生伍祖霖患上白血病,不仅牵动着众多市民的心,也引起了德阳市人社局的关注。1月15日,该局相关科室专门前往成都华西附二院看望伍祖霖,并了解了治疗费的使用情况,向伍祖霖的父母介绍了医保报销政策。

      “去年在华西附二院治疗的10多天,共花去了5万多元,费用最主要用于使用大量抗感染治疗药物,以及输入大量血小板。”该负责人表示,经过核算,目前代女士已经对去年使用的治疗费按照58%的比例进行了报销。

      值得一提的是,德阳市刚刚出台了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新政。一是取消了原补充医疗保险中起付金额1000元的设置,扩大了补充医疗保险的惠及面;二是将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赔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具体报销办法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报销金额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费用,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报销金额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住院费用,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按50%比例报销。

      同时,德阳市同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患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费用、在门诊治疗甲类、丁类门诊特殊疾病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政策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按比例负担部分和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金额,都纳入了大病保险赔付范围。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符合大病保险赔付范围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0000元)的部分,将进行分段计算、累加给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分段按以下比例报销:2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55%;2万元以上至6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65%;6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7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85%。

      “也就是说,今后伍祖霖治疗费越高,那么报销的也就越多。”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德阳现行的医保政策,代女士一家只需自己付一部分,然后医保会付一大部分。而且代女士还可以选择中途结算,避免自己垫付过多医疗费而增加家庭负担。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新政中也明确了有些费用是不能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赔付范围。即:使用乙类药品、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和卫生材料费用个人先行负担部分;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范围的费用,以及超过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价以上的药品、检查、治疗和卫生材料、服务设施费用;《德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及《德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予支付的情形。

      当将这个消息告知代女士时,是否考虑不用卖房?代女士表示,现在已经和对方签订了卖房协议书,收取了对方的定金,从信誉方面讲,不会收回之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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