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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人民报告” 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交出2017年成绩单

    时间:2018-01-04 18:30:31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泸州1月3日讯(记者 岳东)1月3日,“‘向人民报告’ 泸州市公安局经侦专场新闻通气会”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该市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358 起,立案271起,涉案总金额21亿余元,挽回经济损失6.35亿余元,受、立、破案件总数同比均大幅度上升。

      据了解,2016年5月,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心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某某等人,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依托善心汇网站“善心汇众扶互生大系统”会员管理平台,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会员发展下线、“布施”、“赠予”的方式,以新会员的资金投入作为老会员投资的收益,由此发展的会员数多达数百万人,直到最后骗局崩溃。目前善心汇已被各地公安机关查处。

      “在泸州查获了1.7万善心汇传销成员。”通气会上,泸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温国平向记者介绍,当前的传销犯罪已从传统的接触型传销逐渐演变为非接触型的网络传销。以前的传销模式是以人身控制发展下线为主要特征;现在的新型网络传销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会员为主要特征。

      除了新型网络传销,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犯罪行为也受到严厉打击。据了解,2017年,该市经侦部门持续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持续打击侵权制假售假等犯罪。“一年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100件,立案97件,摧毁制假售假窝点78个,打掉生产、销售假链条48个,涉案额金2亿余元,跨区域作战涉及10余个省市。”温国平介绍说。

      “正规的食品、药品在包装上必须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无上述期限的产品被列为三无产品,即不合格产品......”通气会上,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郑文忠告通过媒体,向网友介绍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正规的食品、药品要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验批准后方可生产,在包装盒上印有批准文号。另外在外包装上,通常有条形码,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产品真伪,也可以通过网上查询产品的防伪标识进行识别。”

      近年来我国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多次从法制角度作出调整,对于销售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的犯罪行为已提升打击与处罚力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将对人体造成侵害,严重的将致人死亡,对社会稳定具有相当大的隐患。

      据了解,2016年8月24日, 叙永县公安局接叙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叙永县某某康大药房销售假药”一案,叙永县局经侦大队经审查后立案侦查。经侦查,发现叙永县某某康大药房的上家为泸州市龙马潭区金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经对公司负责人及其销售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讯问得知其公司销售的假药是从河南人黄某某处购买获得。

    龙马潭金某有限公司销售假药案(市公安局供图)

      2017年2月底,专案组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协助下远赴河南,经过半个月的艰苦工作,3月14日在河南驻马店成功捣毁了该案假药生产窝点,查获假药32万余粒、假药外包装盒10万余个,假药说明书50万余份及生产假药的相关工具,扣押电脑硬盘、销售账本、手机,现场抓获该制假团伙成员黄某某、苗某某、王某某。经对三名犯罪嫌疑人审讯,发现该制假团伙将假药销售至四川以外多省,经公安部统一部署,发起全国集群战役,2017年9月19日成功收网,至此该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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