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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多举措促新经济发展 新兴行业细分出314个经营项目

    时间:2018-01-03 18:12:51  来源:  作者:

    会议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3日讯(记者 李丹 摄影报道)1月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成都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市新经济发展大会要求,创造更适宜新经济发育成长的营商环境,市工商局于近日出台了《成都市新兴行业分类参考目录(2017)版》和《关于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月3日,成都市召开新闻通气会会,对两个文件进行解读。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现场获悉,文件针对新经济企业注册、监管、执法、消费维权、商标广告等方面,结合工商部门职能,制定了一系列创新的扶持政策、措施,为新经济生态圈的迅速有序发展提供了多维度的政府服务体系。

      建立标识制度 快速识别新经济企业

      成都市工商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借鉴新经济发展先行城市的经验,梳理汇总新兴行业及其表述用语、行业代码,制定了《新兴行业分类参考目录(2017版)》。将新兴行业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九大产业,并在此基础上细分出了314个经营项目。比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涵盖了下一代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服务、电子核心、人工智能和智能工程等产业。以人工智能和智能工程产业为例,又包含了人工智能平台、人工智能系统、人工智能软件、智能机器人及相关硬件、智能工程等经营项目,可谓是非常齐全。

      市工商局新经济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工商系统将在企业准入环节引导新经济企业在登记时规范使用名称和经营范围用语,建立新经济企业标识制度和动态调整发布机制,为工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快速识别新经济企业、跟进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提供方便。同时,全市各级登记机关还将密切关注新经济产业体系“六大形态”,尊重企业首创精神,对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企业在注册登记方面的问题,加强沟通和协作,并对《参考目录》作动态调整和完善。

      探索包容期动态审慎监管机制 为初创期新经济企业提供成长空间

      初创企业,泛指成立1-2年内且没有足够经验、资金、资源的企业。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创业企业出生率显著提高,但同时也伴随着死亡率的提高。市工商局对初创期新经济企业试行“包容期”监管执法制度,为帮助初创企业顺利渡过这个危险期,市工商局结合职能,对设立1-2年内的初创期新经济企业试行“包容期”监管执法制度,督促企业加强自律。

      除督办、投诉举报、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外,减少对新经济企业的执法检查。除违法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外,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实际危害或危害较小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责令改正等柔性措施,加强跟踪、指导、服务,不简单化移送办案部门查处。对确需立案查处的,优先采用警告、不予行政处罚等结案方式处理。

      创新“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凡不涉及前置许可或后置许可的新经济企业,新经济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有误的,或者实际经营场所与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不一致但能够联系的,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格“双随机”抽查范围。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原则上不对新经济领域企业实施定向抽查,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

      “量身定制”智慧监管平台 提供便捷高效监管服务

      新经济业态的竞争,是创新的竞争,是全要素生产率的竞争,更是现代化监管服务的竞争。市工商局为新设立新经济企业“量身定制”了市场主体智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智慧监管平台将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系统纳入统一工作门户,建立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结果互认的高效运转机制,推动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市场监管服务信息互联互通、联动应用,进一步完善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属地监管无缝链接的机制,为新经济企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监管服务。”

      据了解,市工商局已编制完成市场主体智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并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该平台建设与应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了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等部门,目前平台建设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推进实施信用积分管理 拓展积分应用领域

      构建适应新经济企业成长的生态圈,必然需要具备产业自行调节、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的良性生长环境。“我们用企业信用积分来实现这一目标。”该负责人解释,经过前期的充分调研,市工商局正着力打造成都市企业信用积分管理平台。该平台以“成都信用网”归集的信用信息为基础,突出“两级评价、自动生成、双模互补”的积分制管理建设模式,按千分制为基础建立直观反映市场主体信用分数及相应等级以及行业、区域信用指数的信息化系统,并将市场主体信用积分及信用等级,与市场准入、信用监管、评优评先、政策优惠等挂钩,把直接的行政规制变为“一处守信、处处便利,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自律。

      同时,市工商局还积极创新信用积分在新经济领域的应用,拓展信用积分的其服务功能。将在信用服务产品、信用积分联合奖惩应用和信用积分监管应用上持续发力,加强信用“红黑榜”的建立健全,并向征信机构、互联网、大数据等新经济市场主体合法开放、共享信息,支持鼓励新经济市场主体研发信用产品,推进信用信息的开放互动交换共享,从而实现信息及信用产品的互惠互补,发挥信用数据价值。

      此外,《意见》还针对商标品牌战略服务、广告战略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工作,营造有利于新经济发展的“应用场景”,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根据《意见》要求,下一步,市工商局将以新经济企业市场主体数据库为基础,关联各类登记、许可(审批)、监管等数据信息,逐步建立和完善六大新经济形态企业的市场主体数据库。并将运用大数据手段进行分析处理,掌握新经济领域企业发展动态,探索新经济领域企业成长发展规律,为后续监管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为党委政府出台扶持新经济领域企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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