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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第二个摇号选房楼盘公布 单价5200元/平左右

    时间:2017-12-22 15:42:26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1日讯(记者 周子铭)12月2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住宅与房地产协会官方网站获悉,12月20日,成都房协官网挂出成都新的摇号选房楼盘信息,项目名为金都华府二期B区。根据公示信息显示,本次公证摇号开盘的住房为382套,提供39套房源供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优先选房,清水单价在5200元/平左右。

    官网截图

      房源状况:

      本次公证摇号开盘的住房为382套,面积约40103,分为91.59三室两厅一卫户型132套,107三室两厅双卫户型120套,117和115.7四室两厅双卫户型130套。本次准售房源中提供39套房源供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优先选房,登记购买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少于39套房源的,剩余房源纳入总房源统一向社会公开摇号销售。

      网上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1-23日

      购房人在规定时间登陆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址(www.cdfangxie.com)填报信息,生成购房登记号。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核验购房资格的客户不予受理。

      现场核验:

      时间:2017年12月22-25日

      完成网上登记的购房人按照该公司的通知时间分批次分时段至金都华府销售中心核验购房资格。

      核验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

      1、登记购房人的身份证件;

      2、登记购房人的资信证明,包括按揭方式购房的征信报告(须打印本人及配偶的征信报告,打印地点为金堂县金龙路135号中国人民银行金堂分理处)、核验之日前1个月内的家庭成员银行存单或账号交易明细等(不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不低于25%,二套房不低于40%,最终以按揭银行审定的结果为准);

      3、如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需要购房人签署的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等资料;

      4、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人核验:

      安置补偿协议在2016年10月1日以后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改造范围为区域认定标准,根据“拆一购一”原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2)补充协议生效后,已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

      棚改购房人提供通过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自助终端机打印《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打印地点为金堂县赵镇桔园路153号三楼金堂县棚改办,原计生局大楼)和《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表》(打印地点为金堂县滨江路二段一号建设大楼一层档案室)。

    房源表部分信息

      《登记购房人名册》公示:

      时间:2017年12月26-28日

      将汇总的初始《登记购房人名册》和已核验通过的《登记购房人名册》(包括《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在售楼部和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同步公示摇号公告。

      无效客户及通知:

      购房人未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购房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不能参与开盘公开摇号选房,对无效登记客户将通过现场公告及微信平台予以告知。

      购房人信息须一致:

      购房人在网上登记、参加公证摇号、按照摇号排序选房以及通过网签系统录入合同的主体信息(姓名、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不能增加、减少和变更。

      公证摇号:

      摇号时间:待定

      摇号地点:公证机构指定(暂定)

      公证机构负责将通过核验符合购房条件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公证摇号编号(在上述名册中显示)导入公证摇号系统摇号并分别确定棚改住户和普通购房人选房排序,摇号排序结果由该公司当天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公示时间为3天;

      选房和购房手续办理:

      选房时间:摇号排序结果公示3天后

      选房地点:销售中心现场

      选房结果公示:选房结束当天

      购房人依照公示的时间段分批次依序进场选房,认购当日网签《商品房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按照所选择的付款方式支付不高于首付款比例的款项(签订购房合同时自动转为房款)。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可以现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等并缴清款项。认购当日网签《商品房认购书》的购房人自选房结束后7日内签订购房合同和缴清约定的购房款项。

      监督处理:

      1、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连续2次不参加按序选房的,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人员的,行业协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计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一年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

      2、如有本公司员工强制、私自收取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请您及时向金堂县城乡房产管理局举报。

      举报电话:84930407 8499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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