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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泸州老司机喝酒后我行我素酿事故 撞2车致2人伤

    时间:2017-12-15 16:07:40  来源:  作者:

    事故现场

      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14日讯(记者 岳东 摄影报道)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开车,触犯法律不说,还会对自身及他人安全造成威胁。日前,泸州龙车镇就有这样一位持有B1D驾驶证的老司机,喝酒后我行我素,不听劝阻驾车上路,最终酿成事故。

      12月12日,网友报料给记者称:纳溪区龙车镇希望街十字路口发生一起车祸,肇事者疑酒后驾驶。车辆驶出不到100米,就将两路人撞倒在地,车继续前行又撞到路边停放的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肇事者是不是酒驾?今日,记者前往纳溪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了解情况。

      12月12日14许,纳溪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龙车镇希望街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立即处置。接警后,交管大队处警民警随即赶到现场。经现场确认,该起交通事故造成刘某权头部受伤,巫某英(女)身体擦伤及路边停放的一辆轿车和一辆摩托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查,肇事驾驶人陈某华与其母亲、表弟易某成在乡下亲戚家吃饭后,由车主易某成驾驶云LNXXX汽车搭载陈某华母子二人行至龙车镇友谊街时,车主易某成将车熄火停靠在路边,下车办事。

      因陈某华母亲要到龙车镇25路汽车站附近办事,坐在副驾驶位的陈某华便坐上驾驶位,发动汽车送其母亲前往25路汽车站,当汽车开到龙车镇希望街一商铺附近时,陈某华误将刹车踩成油门,撞到路边行人刘某权、巫某英(女)及路边停放的一辆号牌为川EBXXX的汽车和一辆摩托车。

      处警民警现场对肇事驾驶人陈某华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5.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纳溪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已受理该案,并依法对肇事驾驶人陈某华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肇事车辆及驾驶证,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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