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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功率摩托车二环高架上飙车 三男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

    时间:2017-12-13 16:14:57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2日讯(记者 梁鹏)今年4月19日,三辆大功率摩托车在二环高架上竞速飙车的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今日上午,经成都市交管局侦查终结,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开庭审理,姜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雷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4月19日晚8时许,成都市交管局指挥室视频巡查时,发现三辆大功率的二轮摩托车,沿锦江区静居寺路右转,违禁驶入二环高架快速路,在限速80km/h的二环高架快速路上,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相互追逐,穿插超越,严重超速行驶(最高时速达130km/h以上)。

      针对这起在城市快速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严重危害道路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成都市交管局立即成立专案组,抽调事故处重案侦查大队、视频侦查室、成都交警三分局等部门的精干警力,对该起违法飙车行为展开全面调查。

      经专案组民警夜以继日地多方侦查和摸排,今年5月11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三人均对当日驾驶摩托车在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上为追求刺激,严重超速行驶、快速相互追赶,曲折穿行,并严重危及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道路通行安全等行为供认不讳。其中,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男,22岁,四川省绵阳市人;姜某,男,21岁,四川省成都市人;雷某,男,22岁,江西省泰和县人。三人平时均喜欢驾驶大功率摩托车,为追求刺激和驾驶快感,购买大功率摩托车,并经常通过微信群与他人相约前往龙泉山,利用龙泉山道路多弯的特点,体验刺激性“压弯”(指驾驶摩托车高速通过弯道,体验人车向地面倾斜的驾驶感觉)。

      今年4月19日晚8时许,三人相约驾驶摩托车在龙泉山顶玩车压弯结束后,往成华区SM广场吃晚饭。姜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雅马哈牌600cc排量二轮摩托车,雷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阿普利亚RSV4牌1000cc排量二轮摩托车,刘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号牌为新Q8H***的贝纳利牌600cc二轮摩托车,三人从龙泉山山顶经前山下山、沿成龙大道、娇子立交往二环路方向行驶,在锦江区静居寺路右转,违禁驶入二环高架城市快速路,由二环高架路建设北路驶出。

      刘某、姜某、雷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今年5月12日,成都市交管局以危险驾驶刑事立案,对刘某、姜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雷某因5月4日再次驾驶摩托车进行“飙车”时受重伤,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日上午,经成都市交管局侦查终结,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开庭审理,并依法当庭判决:姜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雷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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