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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次!省人大常委会听取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时间:2017-12-04 16:04:37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4日讯(记者 陈淋)经济决策制度机制不够健全,部门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专项资金监管不够有力,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缺失,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今年3月-5月,省审计厅对省文化厅、省商务厅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上述问题均是此次审计中查出来的。几个月过去了,省文化厅、省商务厅整改情况怎么样?

      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实施《关于完善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日前举行的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省文化厅和省商务厅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作了详细的整改情况报告。而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对两个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据悉,听取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这在四川还是首次。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表示,依法规范、有效开展对部分被审计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满意度测评,是切实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更是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的重要制度创新。

      审计问题整改结果 需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意见》明确提出,将逐步开展对审计整改报告的满意度测评,满意与基本满意未过半的,省政府及相关被审计单位应当继续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根据这一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监督的方式、程序等开展了积极探索。在此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两个部门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1月28日,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此次会议中的一项重要议程,便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听取省文化厅、省商务厅主要负责人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经济决策制度机制不够健全,部门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专项资金监管不够有力,内部审计监督机制缺失,这是两家被审计单位均存在的问题。在报告中,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用一组数据表明整改情况:此次审计查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问题清单所列问题5项,完成整改5项,收回项目结余资金76462.31元,追回挪用资金627188元,建立健全机制制度7项,给予组织处理1人。针对具体的审计问题,该负责人还详细列出整改措施及成效,供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商务厅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措施,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个,审计发现的三个方面5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在报告中,省商务厅主要负责人拿出2400多字的整改情况报告,挨个介绍审计反馈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报告中,两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资金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省人大常委会现场测评整改满意度 结果将反馈给省政府

      审计问题整改是否到位?两家单位的报告只是其中一个环节,更为重要的是,省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的满意度测评。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对其报告内容进行审议后,11月30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两个被测评部门(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等级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满意和基本满意的票数超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半数的,视为测评通过。否则,视为测评未通过。在经过现场测评后,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及时汇总统计了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结果,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将测评结果反馈给了省人民政府。

      据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对于测评虽获通过,但仍未完全整改到位的,省人民政府应督促被测评单位继续整改并及时向省人大财经委和预算工委书面报告后续整改情况。而对于测评未通过的,省人民政府应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并在60日内再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对重作的整改情况报告再次进行满意度测评,再次测评仍然未通过的,常委会可依法启动质询等其他方式进行跟踪监督。

      听取整改报告并满意度测评 是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的重要制度创新

      近些年来,每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都揭示了全省财政预算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不少问题,其中有部分是带有普遍性和机制性的问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总体上看,每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都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审计整改不及时不彻底、跟踪监督和查处力度不够、审计发现问题屡审屡犯等问题也还在一定程度上客观存在。这说明,整改的效果还不够理想,从体制制度上建立根本解决问题的机制还不够,审计监督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人大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意见》强化了整改责任,明确省政府将整改工作纳入督查督办、绩效考核范围并严肃问责追责。而对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也予以了明确。同时,《意见》还强化跟踪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表示,听取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是省人大常委会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有力举措,是探索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方式的重要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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