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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发布维护妇儿合法权益十大案例:学生被欺凌获学校赔款

    时间:2017-12-02 15:30:04  来源:  作者:

      12月1日,第二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发布暨维权先进颁奖会在成都举行,大会由四川省妇联、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

      据悉,这十大优秀案例是从四川各地申报的800余个案例中评选出来的,包括区妇联代留守女童起诉其父母不履行监护责任案、侵害农村妇女儿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未成年学生遭受校园欺凌起诉学校疏于管理案、法律援助受辱女性自诉维权案、子女与其父同居女友析产纠纷案、被拐卖女回乡析产纠纷案、孤儿受监护人虐待案、丧偶失能高龄老人赡养案、受家暴妇女离婚纠纷案和未成年少女遭受亲属强奸、包庇案。

      案例1

      无视学生受欺负 学校担责

      2013年5月22日上午课间休息时,资中某初中学生15岁的伍某与黄某、雷某某等5名同班同学在教室外走廊上玩耍。雷某等5人抬住伍某手脚撞墙,还把伍某衣服、鞋子脱掉进行藏匿。期间没有老师发现并制止。

      中午放学回家后,父母发现伍某有些反常,下午死活不去上学。于是父母立刻将他送进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精神疾病。他服药一周后仍不见好转,后转至成都治疗。医院诊断为“急性精神分裂样精神病性障碍”。

      父母觉得事有蹊跷,到学校了解原因后,将学校、雷某等5名学生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追究5同学人身伤害责任和学校管理疏忽责任。本案纠纷起于课间休息的嬉闹,5被告学生过分开玩笑行为,造成原告伍某精神异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学校当时未能尽到监督管理职责,最终资中县人民法院判定某学校和雷某等5人共同承担伍某民事赔偿51095.08元。

      案例2

      张贴前女友不雅照获刑

      2016年10月初,乐山的王某某对男友傅某某提出分手,傅某某对此非常不满。他制作了60余张王某某不雅照片宣传单,连续3天张贴在当地主要街道、农贸市场、中小学及幼儿园门口等人群聚集地,引起当地大量人群围观。王某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生活备受煎熬。

      王某某报警后,民警依法对傅某某进行传询,告诫其不准再张贴宣传单,但傅某某不听劝阻,还多次扬言要让王某某身败名裂。无奈之下,王某某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法律能还她公道。法庭全部采纳了援助律师的代理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傅某某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3

      虐待孤儿 法院一群“妈妈”介入

      8岁的江油女孩小燕(化名)父母双亡,后跟随幺爸安某某、幺妈李某某共同生活。但幺爸幺妈非但没有把可怜的小燕视如己出,还因她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在她身上发泄自己的不满。他们脱掉小燕的衣服,让她罚跪、罚站,用针去扎小燕的指尖、脚尖,用水果刀划屁股和脸,伤口上撒盐泼酒,用短钢钎刺下体,甚至逼小燕吃屎喝尿。小燕全身都是伤,肉体和精神都长期备受摧残、折磨。

      案发后,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未成年人检察科“海燕妈妈”团队介入。一方面指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快捕快诉,确保依法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对被害人进行了专业心理疏导,帮助她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安某某、李某某则因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成都商报记者 严丹 实习生 陈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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