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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州一镇长收受建筑商贿赂21万 获刑一年二个月

    时间:2017-11-24 16:22:00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达州11月23日讯(记者 余开洋)原本前途一片光明,只因为一时贪念沦为阶下囚。今(23)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涉农涉贫领域职务犯罪”新闻发布会获悉: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肖某在担任达州市渠县土溪镇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灾后重建工程建筑商贿赂21万元,经渠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没收所获赃款上缴国库。

      经查,被告人肖某,男,1973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原系渠县土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被告人肖某在担任渠县土溪镇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两次收受土溪镇顺江街、农贸街灾后危房改造工程项目负责人董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1万元。案发后,肖某主动到办案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清了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2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2017年6月,法院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没收所获赃款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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