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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 达州又有2人被终生禁驾

    时间:2017-11-23 16:10:43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达州11月22日讯(记者 余开洋)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达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驾驶人管理,震慑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了两起因酒后驾驶、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案例。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郑某某,男,四川大竹县人。2017年5月9日21时05分,郑某某饮酒后驾驶川S53G**,在大竹县荷兰印象至乌木0km+200m路段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判决,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郑某某的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吊销了郑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

      吴某,男,四川万源市人。2017年1月10日21时45分,吴某驾驶川SR58**轻型普通货车在210国道1415公里加200米路段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经法院审理判决,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吊销了吴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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