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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县两民警为抓毒贩被刺伤续:毒贩终审获刑15年

    时间:2017-11-20 16:09:27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11月18日讯 (代文彬 记者 徐昭磊)自贡市荣县警方在抓捕毒贩的过程中遭遇毒贩吴某持刀反抗,致1名民警轻伤、1名辅警重伤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本网曾作报道)。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

      去年5月23日下午3时许,荣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荣县旭阳镇无业人员吴某家中有毒品,并对外兜售贩毒,当天下午可能到旭阳镇进行交易。”

      随后副所长刘建桃立即带领民警陈亚捷、文权和辅警代中祥、何涛、刘彬前往布控抓捕。由于交易地处丁字路口,参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迅即调整抓捕方案,两人一组,兵分三路搜索前进。下午4时20分许,陈亚捷、代中祥小组在狭窄的小巷里率先发现犯罪嫌疑人吴某。两人一前一后向犯罪嫌疑人靠拢。“警察,不许动!”辅警代中祥一边大喊一边迅速冲上前去抓住吴某的左臂,穷凶极恶的吴某拿出裤兜里的匕首朝代中祥狠狠刺去。

      躲闪不及的代中祥接连被刺中,身上鲜血直流,肠子外露,但他仍拼尽全力呼叫战友支援。陈亚捷见战友被刺,迎刃而上,持警棍与其搏斗,全力吸引嫌疑人注意力。当持棍右手被刀严重划伤,警棍脱落后,为保护战友安全,赢得抓捕时机,他仍徒手与犯罪嫌疑人搏斗,多个部位被刺中,最终倒在血泊中。

      当晚6时左右,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及其他2名犯罪嫌疑人在荣县第三人民医院后山被抓获;次日早上,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在吴某的住所,民警搜出了匕首、砍刀、射钉枪等凶器,以及19袋40余克疑似冰毒的物品。

      今年3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一审宣判后,吴某不服提出上诉。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近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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