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四川新闻 > 预谋持枪抢劫金店 荣县警方二十小时抓获“蒙面劫匪”
  • 预谋持枪抢劫金店 荣县警方二十小时抓获“蒙面劫匪”

    时间:2017-11-13 16:08:20  来源:  作者:

    嫌犯指认现场 (荣县公安局供图)

      四川新闻网自贡11月11日讯 (记者 徐昭磊)今年9月14日12时30分,自贡市荣县旭阳镇某金店内发生一起抢劫案,两名蒙面男子持枪在金店内抢走价值30余万元黄金首饰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案发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并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通过近二十小时的连夜奋战,于9月15日8时在成都市锦江区将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张某某抓获归案。记者从荣县公安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该案也是自贡建市以来首例预谋、结伙、持枪、蒙面抢劫金店的恶性案件。

      8月初,兰某某向朋友张某某提出抢劫金店的想法,张某某听当即答应共同行动,商议完毕,两人开始物色作案金店,确定对荣县西街某金店下手后,两人开始着手准备作案工具,并在旭阳镇某二手车门市购置了一台踏板摩托车,用于作案后潜逃所用。

    专案组民警勘察现场 (荣县公安局供图)

      9月14日上午,兰某某和张某某在双溪水库汇合后,两人驾车经后山广场来到西街某金店。兰某某持射钉枪进入金店内,用枪威胁店内工作人员,张某某随后进入金店,用铁锤击碎三处玻璃柜台,将抢得的黄金首饰装入预先准备的包内逃逸。得手后,兰某某和张某某驾车逃至张某某老家,在屋旁一处堰塘,将衣物及作案工具丢弃,随后,将抢得的黄金首饰在以树林处进行了掩埋,待一切处理完毕,二人乘坐客车回到荣县县城,短暂停留后,坐车至井研县,并于当晚21时许到达成都,留宿在兰某某女友租住于成都市锦江区的家中。

      案发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并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通过艰苦工作,经近二十小时连夜奋战,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并摸清其潜逃方向,确定犯罪嫌疑人行踪后,办案民警当即驱车赶往成都市,开展抓捕工作,经周密部署,15日8时,办案民警在兰某某女友家中成功将兰某某和张某某抓获归案。

      在警方的强大心理攻势下,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追回各类黄金项链、手链共30根,价值3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荣县公安局负责人表示,该案是自贡建市以来首例预谋、结伙、持枪、蒙面抢劫金店的恶性案件,由于案发地地处闹市区,金店被抢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该案的成功告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