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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宾阳法院公开集中宣判9起涉毒案件 9人获刑

    时间:2018-06-22 15:13:46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广西新闻网宾阳6月21日讯(通讯员 陈冬玲 邵健锐)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0日上午,宾阳县法院依法集中对9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宣判,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到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2018年1月31日,被告人张某晓(女)在宾阳县宾州镇枫江街某商务酒店8406号房内,以9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贩卖2包毒品给吸毒人员陈某,双方交易完成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张某晓处搜出四小包用透明塑料袋包装净重1.65克的毒品可疑物及毒资900元人民币,从陈某处搜出二包用透明塑料袋包装净重1.25克的毒品可疑物。经检验,被缴获的2.9克毒品中均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晓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张某晓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听到宣判后,张某晓默默地低下头,后悔不已。据了解,张某晓1994年出生,现年24岁,是当天宣判案件中年龄最小的被告人。

    2017年5月24日,被告人苏某荣在家中容留吸毒人员黄某强、宋某贵、卢某锦三人吸食毒品,后被公安民警查获,民警现场查获用于吸食毒品的自制矿泉水壶两个和锡纸一卷。经现场检测,苏某荣、黄某强、宋某贵、卢某锦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另查明,公安民警在被告人苏某荣的卧室床头柜查获冰毒可疑物一包,净重112.45克;在苏某荣家五楼煤气罐上的纸盒内查获毒品冰毒可疑物三包,净重195.82克。经检验鉴定,上述冰毒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分别为74.2%、2.6%、9.0%。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荣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苏某荣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二万三千元。

    据了解,2018年上半年,宾阳县法院加大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力度,共受理涉毒案件72件78人,审结64件68人,涉毒犯罪类型包括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有效震慑和打击了毒品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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