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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生鲜微商“无效营销”的启示

    时间:2015-08-20 09:16:34  来源: 洛阳日报  作者:洛阳日报

    移动互联时代,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逐渐成为新的经济驱动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互联网这一平台进行创业。

    与传统行业相同,在创业初期,产品市场推广是重要一环。那么,商家在进行网络营销时该如何避免“赔本赚吆喝”,做到有的放矢呢?

    1、“转发免费送”成了“无效营销”

    上月,市民杨女士加入了创业者大军。

    与如今很多创业者一样,杨女士没有实体店,她利用互联网平台开了一家微店,所经营的项目是生鲜配送。也就是说,消费者只要在手机上选择生鲜产品并下单,她就将货物送到客户家门口。“这一模式在大城市已经比较成熟,如果运营得好前景很可观。”她说。

    但是,酒香也怕巷子深。微店开业初期,由于知者寥寥,客户较少在所难免,所以进行市场推广成了当务之急。于是,她想出了一个营销点子,即客户只要转发微信推广信息就能免费领取水果。

    由于微信朋友圈“一传十,十传百”的特性,该活动一经推出,微店的粉丝迅速增长,在短短一周内就增加了1400多人。

    有了成效就要兑现承诺。本月上旬,杨女士在洛龙区、涧西区、西工区三个地点进行了水果派送。不过在活动中她发现,前去领取水果的人似乎与她的目标客户不太相符。“根据微店的定位,我的目标客户是对生活品质有一定要求却工作繁忙的白领,而来领取水果的多数为老年人。”她介绍,最终一天下来,送出去的水果有650多公斤,领取水果的有1300多人。

    杨女士的担心不无道理。在这次活动之后,她的微店虽然粉丝数量有所增加,但实际在微店进行消费的人数几乎没有增加,让这次花费了几千元的活动成了“无效营销”。

    2、企业营销应避免脱离目标客户

    不仅是初出茅庐的创业者,许多企业在营销中“赔本赚吆喝”的教训也屡见不鲜。

    我市一家农产品种植园负责市场营销的付进义坦言,他们以前也犯过类似的错误。2013年,为了进行“线上+线下”的“O2O”模式以拓展市场,他们开了一家淘宝店。然而,淘宝店的运营并不简单,需要网店设计装饰、页面运营等技术环节,还需要有人时时“看店”。不仅如此,若要在同行业的搜索排行榜中排位靠前,或者参加淘宝举办的各种活动,也需要支付费用。

    “前前后后花了不少钱,也参加了许多活动,但最终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付进义说,现在回想起来,由于淘宝面向的是全国消费者,因此这次拓展活动定位过于宽泛,再加上农产品快递运送等方面的瓶颈,“还是应该扎扎实实面向本地消费者搞活动”。

    “如果营销对象不准、定位不明,方案再好也是没有价值的。”河南科技大学电子商务系主任郭献强表示,由于电子商务注重用户体验,因此企业在前期推广电商业务时免不了花费成本推出一些“免费体验”,但如果“免费体验”的对象并非目标客户,则会“出力不讨好”。

    3、有所“屏蔽”才能有的放矢

    上月出台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

    那么,企业应如何有的放矢地进行网络营销呢?

    郭献强认为,企业在进行网络营销时应“设置门槛”,也就是说,将活动参与者的范围设置为目标客户,而将非目标客户进行“屏蔽”,形成差异化营销。

    郭献强还表示,传统企业“触网”应坚持“用户体验”的互联网思维,不仅在营销环节,在产品上市之前,从命名、设计、测试等开始,也需要树立营销意识,将产品设计本身与营销合为一体。同时,在营销策划中,更要采用品牌化模式,做好“台下十年功”,例如产品属性、定位、卖点及消费者“痛点”分析、包装设计、品牌愿景等,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精准营销方案。只有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推广,做到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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