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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普查明年1月起入户登记

    时间:2013-10-24 00:00:00  来源:  作者: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倒计时。记者日前从北京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的工作会上获悉,明年1月1日,第三次经济普查将展开入户登记,为提升公众对这次国情国力调查的配合程度,本市将加大对经济普查的宣传力度,公益广告、新闻报道等多种宣传活动将持续到2015年年底。

    经济普查每5年一次,是为经济发展把脉的“温度计”和“晴雨表”。按计划,今年年底之前,是第三次经济普查的摸底准备阶段,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正式登记阶段,4月至6月为普查数据整理评估阶段,7月份开始陆续发布普查数据,并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

    市统计局局长王文杰透露,从目前的试点摸底情况看,经济普查的难度超出预想。一方面,北京经济经过5年发展,经济总量从1.1万亿元提升至1.79万亿元以上,单位数量大幅度增加,尤其三产比重超过78%,服务行业经营单位数量庞大且流动性大,查找难度很大。另一方面,经济普查目前公众知晓率低,入户登记配合程度不高,凸显加大宣传力度的必要性。不同于人口普查对所有居民家庭的入户登记,经济普查是对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调查。

    本次经济普查,95%的调查对象是规模以下经济单位,普查员获取其准确的经营数据面临挑战。对此,市经普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个体经营户应如实填报财产、收益等生产经营指标,不必担心普查数据被泄露。根据《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统计数据将仅限用于经济普查,统计资料严格保密,不会提供给工商、质检、税务部门,更不可能作为任何经济处罚的依据。

    普查人员如违反了保密义务,造成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统计部门同时提醒,配合经济普查工作,也是每一家法人单位的义务。企业单位如有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统计资料的行为,情节严重者会被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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