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新闻 > 产业经济 > 中央结算公司发文规范银行间债市结算业务
  • 中央结算公司发文规范银行间债市结算业务

    时间:2013-08-14 00:00:00  来源:  作者: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已开立债券账户的结算成员应当通过同业拆借中心报价系统达成债券交易。交易达成后,由同业拆借中心将成交数据传输到中债登公司债券系统自动生成待确认的结算指令。结算双方后台部门应分别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对结算指令进行审核和确认。

    通知指出,自2013年8月9日起,关闭从中债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和债券借贷结算指令的功能。

    该通知所称债券交易包括现券买卖、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债券借贷等。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业务的通知

    各市场成员: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8号精神,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规范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业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户

    一申请在我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投资人,应首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备案,在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通知书后,再到我公司办理债券账户开立手续。

    二投资人向我公司申请开立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账户的具体流程按照《债券账户业务指引境内投资者适用》中债字〔2011〕4号执行。

    二、交易结算

    一自2013年8月9日起,关闭从中债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债券系统”客户端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和债券借贷结算指令的功能。

    二已开立债券账户的结算成员应当通过同业拆借中心报价系统达成债券交易。交易达成后,由同业拆借中心将成交数据传输到我公司债券系统自动生成待确认的结算指令。结算双方后台部门应分别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对结算指令进行审核和确认。

    我公司对确认后的指令中各要素进行审核、匹配成功后生成结算合同,据此办理结算。结算指令和结算合同不可撤销和变更。

    三交易双方应该及时对我公司债券系统中的待确认指令进行确认,尤其注意在第一时间对下午达成交易当天结算的待确认指令进行确认,以确保交易在当天闭市前能够顺利完成结算。

    四如债券系统故障导致结算成员无法进行结算指令确认的,对于非当日结算的指令,当日不作任何处理;对于当日交割的指令,结算成员需填写“系统故障下结算指令确认通知单”见附件1并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据此代为进行指令确认。

    五如结算成员与债券系统联网的客户端出现技术故障无法进行指令确认的,结算成员应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急业务操作规程》中债字〔2008〕92号办理应急业务。该业务方式只限于指令确认。

    六本通知所称债券交易包括现券买卖、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债券借贷等。

    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公司于2012年发布的《中央结算公司系统故障应急操作指引试行》中债字〔2012〕1号中第十五、十六条及附表十不再适用。我公司已发布的业务规则中如有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三、非交易过户

    一结算成员可根据本通知规定向我公司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以支付对价为条件进行的债券过户业务,具体包括:司法扣划、抵债、破产清偿、捐赠、投资主体间因非交易原因发生的债券划转、交易违约清偿等。

    二办理司法扣划等由司法机关执行的非交易过户,我公司根据司法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件办理过户手续。手续完成后通知双方。

    三办理因抵债而非交易过户的,当事人应向我公司提交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以及非交易过户申请,我公司根据审慎原则对当事人提交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后办理过户手续。

    四办理因破产清偿而非交易过户的,我公司根据破产清算组织出具的关于机构破产清偿方案的有效法律文件办理。

    五办理因捐赠而非交易过户的,申请人应向我公司提交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者赠与合同,以及“非交易过户申请书”见附件2。我公司根据审慎原则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后办理过户手续。

    六办理因投资主体的合并、拆分需要非交易过户的,申请人应向我公司提交主管部门关于机构正式批准或撤销文件、合并机构在指定媒体上公布的合并公告或者其他证明投资主体变更的法律文件,以及“非交易过户申请书”见附件2,我公司根据审慎原则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后办理过户手续。

    七办理因监管部门要求发生债券投资和核算管理主体变化需要非交易过户的,申请人应向我公司提交监管部门对于债券管理主体变化的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投资主体变更的法律文件,以及“非交易过户申请书”见附件2,我公司根据审慎原则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后办理过户手续。

    八办理因交易违约清偿而非交易过户的,需要双方达成协议并向我公司提交申请。如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我公司根据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有效文件办理。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办理质押式回购到期违约需要对出质债券进行清偿过户的,需提交“质押债券到期结算失败协议清偿过户申请书”见附件3签章后连同双方签署的违约清偿协议复印件一份提交我公司。我公司审核无误后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债券借贷到期违约需对保证券进行清偿过户的,需提交“债券借贷到期结算失败协议清偿过户申请书”见附件4签章后连同双方签署的违约清偿协议复印件一份提交我公司。我公司审核无误后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远期交易结算违约处理的,如达成协议,则结算双方需提交“违约处理意见书”见附件5,签章后连同双方签署的违约清偿协议复印件一份提交我公司。我公司审核无误后办理过户手续。未达成协议的,我公司将依据结算双方任何一方送达的仲裁或诉讼最终结果进行处理。

    办理债券买断式回购到期,结算双方中任意一方出现不能履约,需要对保证券和买断式回购标的债券办理清偿过户的,如双方有协议,我公司根据书面指令和协议办理过户;双方无协议的,我公司根据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有效文件办理。

    九在办理非交易过户时,我公司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的审核不代表我公司对其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也不会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责任。

    十我公司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非交易过户情况。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来源:证券时报网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