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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监会发布中资银行新规 民营银行即将落地生根

    时间:2013-08-15 00:00:00  来源:  作者:

    据报道,中国银监会最新发布了《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3年修改稿,对照此前2006年发布的版本,新办法对境内企业发起设立中资银行方面有所放松,这被外界看做是迎接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一个信号。目前,民间资本对成立民营银行跃跃欲试,尤其是在民资充裕的上海、温州、福建等地区,都在密切关注着政策层面的变化。

    根据新办法,境内金融机构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的条件有所放松,去掉了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和权益性投资余额比例上限,这两个条件的放宽,在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看来,就为民间小规模资本进入银行业打开了大门。

    周德文:由于很多民间资本集中在自然人手里,并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所以从前的规定就限制了这部分资金进入民营银行,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放开了准入的门槛,使得个人资本也能够去筹建民营银行,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这种决策是对的,因为我们要创建是小银行,小银行也应该小资本进入,那么小银行要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门当户对,这样对民营银行设立以后未来的生存能力也有好处。

    政策层面近期多次提及要调动民资进入金融业,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不久前表示,要允许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再加上此次发布的新办法,这些因素综合起来,让民间资本多年的“银行梦”再次被撩拨起来。

    目前,我国民间资本充裕的地区,都在争取成立第一家民营银行的资格。而作为我国首个金融改革实验区,温州自然不甘落后,周德文介绍,企业界都在摩拳擦掌,急切等待着新办法实施细则的发布。

    周德文:所以一直在催促温州地方政府跟民间应该赶紧行动,争取第一家就能够落实在温州,喝头口水,因为你再不努力,别人也在抢跑,等实施细则一出台,我们就会按照要求积极上报。

    “民资进入银行业”已经喊了多年,“新老36条中”都有提及,但弹簧门、玻璃门的存在,让民营银行至今还没有落地。上海均瑶集团多年筹划成立民资银行而不得,董事长王均金在今年的两会上就直言不讳地说,他感受到的是对民资的歧视。

    王均金:说到底还是对民资不放心,目前金融机构还是以国资和外资,民间金融在股权比例的关键环节还是有限制,以村镇银行为例,目前还没有明确民资以法人资格发起成立。建议开放股权比例,如果怕风险,可以出台存款保险制度,覆盖风险。

    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费方域倒很乐观,他认为,当前到了一个转折点,经济要转变结构,要发展服务业,而且不能重走四万亿的老路子,当然就激活民间资本,这给民营银行带来的契机,但关键是,国家还需要实施配套改革。

    费方域: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多大程度上是真的?只是说说?还是真干?改革要配套。现在国务院层面讲了话,但如果你运作,这里说放开,那边说还需要一个条件,无法操作,所以要做这件事需要配套改革,千手观音的手一起放,1只手抓着你,999个手放了也没有用,要放全放。

    而银监会发布的新办法,让外界感觉到这次是“动了真格”。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就表示,修改以前比较苛刻的政策门槛,所释放出的政策信号很明显。但郭田勇也提醒,在配套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之前,民营银行应该小步快走,以摸索经验为主。

    郭田勇:制度设计完成以前,民营银行的确还只能在一种试点阶段,比如先搞一两家摸索一些经验,为未来大规模发起设立做一些准备,因为如果现在口子开得非常大,一下子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很多,那可能就会面临一个没有制度上兜底安排的局面,比如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那么万一银行经营出问题,倒闭,那就会使公众利益受到损失。

    作为一线实践探索者,周德文也建议,在民营银行风险监管上,应该成立单独的机构,下沉到基层最接触一线的地方。

    周德文:应该建立区域性的民营银行,审批权限应该下放到省一级政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再去考虑设立民营银行的规模,每个地区根据发展的不平衡来确定,那相应的,民营银行的监管,我认为也不应该由现有的监管体系比如银监会或者央行来监管,而应该下放到省级政府,也就是谁审批谁要负责,地方政府要层层设立地方金融的监管中心,这样更加有效,能更好地防范民营银行未来的风险。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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