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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出台18条措施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时间:2018-12-12 00:00:0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了18条关于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坚持民营企业登记“零限制”。对民营企业登记实行非禁即入、非禁即准,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实行“审核合一”“一审一核”登记审查制度,逐步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推进“网上审批一次不用跑”和“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

    严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深入整治违法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凡未纳入《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确保目录清单外无收费。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变相审批及违规收费等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

    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根据有关部门的提请,对因严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失信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在充分发挥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质押登记等职能,帮助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的基础上,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并规范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行为,严禁强迫民营企业接受不合理条件抬高融资门槛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开展民营企业质量提升行动。鼓励指导民营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对获奖民营企业给予奖励。免费对1000家民营企业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培训,大力开展“优化计量、提质增效”帮扶行动。引导民营企业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河北省标准化资助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并给予资助经费。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力争每年立项的企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中,民营企业占比不低于50%。

    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创新。组织开展专家进企业解技术难题活动,积极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仿制药治疗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推进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接受上市许可持有人合同加工生产。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加快建立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的药品经营终端体系,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支持医疗器械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对创新产品、临床亟需产品实施优先审评审批。

    设立省级非公党建工作联系点。选取100家已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设立省级非公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开展党建工作,与非公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相互融合、相互促进,逐步将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引导非公经济党组织和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以党建促民营企业发展。

    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执法环境。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实行轻微违法不罚或轻罚。转变执法理念,采取指导、劝告、提醒、建议等非强制方式,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王秀恩

    转自: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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