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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部:对不达标的地方基建投资项目暂缓财政拨付

    时间:2013-05-31 00:00:0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地方政府使用中央财政拨付资金的习惯,或许将面临重大改变。记者了解到,从6月1日开始,财政部开始执行《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规则》(下称《规则》),这意味着支撑地方大规模基建投资的中央财政拨付资金,在拨付后,将接受财政部的全程监管。

    根据《规则》,基本建设类投资预算绩效管理的办法制定、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督由主管部门负责。财政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部分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再评价,推动主管部门完善投资政策、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以西北地区一个正在审批高铁项目的省份为例,2013年,其铁路建设的投资近百亿元,其中高铁项目有10个,目前正在审批的项目还有3个。对该项目而言,6月1日,将成为项目审批的一个分水岭。

    《规则》给出了项目投资预算支出的“路线图”。作为预算资金下发的财政部,其监督资金使用的权力被重申。在基本建设类投资绩效运行监控环节,对与绩效目标发生较大偏离的项目,财政部将视情况暂缓下达、停止下达投资预算。对事前补助类资金,绩效目标设定时需明确一定时期内要完成的建设任务量、实现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经济效益和相应的绩效指标、投资规模、资金需求,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应采取的工作程序、技术路线、职责分工、长效机制、奖惩措施等多项内容。

    记者了解到,从6月1日开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定的申报项目支出预算时首先要阐明项目的绩效目标。时间角度涉及年度和长期两个维度,运行角度涉及投入、产出、效益、服务对象四个维度的目标将正式实施。(丽杜娟)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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