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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读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方案

    时间:2013-07-19 00:00:00  来源:  作者:

    日前公布的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方案明确,将取消职责20项,涉及出版领域13项、广电领域7项,削减数量为本轮改革6部门之最。其中,仅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就达14项,另有6项下放给社会组织。另外还有7项涉及广电领域的职责纵向下放给地方行政主管部门。

    取消的职责(部分)

    取消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批。

    取消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批。

    取消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

    取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章程修改审批。

    取消出版物总发行单位设立从事发行业务的分支机构审批。

    取消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

    取消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公司股权性融资审批。

    取消一般题材电影剧本审查,实行梗概公示。

    取消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职责,工作由相关协会、学会承担。

    取消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职责,工作由中国出版协会承担。

    取消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职责,工作分别由中国报业协会和中国期刊协会承担。

    取消涉外著作权登记服务职责,工作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承担。

    取消调控书号总量的职责。创新书号管理方式,规范书号使用,遏制违规行为。

    下放的职责(部分)

    将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只读类光盘设备投产验收工作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解读

    重塑市场主体的权利和责任意识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原总裁聂震宁认为,此次“三定”方案中多项职能取消的特点在于,政府“可管可不管的就不管”,让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自主进行根据发展需要开展的业务活动,让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有自主权。

    聂震宁说,政府在市场经济起步初期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当前职能转变过程中,有些制度如不改,会影响市场自身的协调能力,使市场主体的自律能力缺失,此次改革的一些“放权”措施有利于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权利意识,使其发展需求和愿望得到自主表达。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出版研究所所长徐升国认为,总局成立后将下放和压缩行政审批项目,体现减少、弱化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强化市场配置作用的改革方向,由企业根据市场需要配置能更好地发挥企业的自主性,减少对政府审批手续的依赖,提高效率和市场适应能力。

    此外,聂震宁指出,一些行政审批取消后,相关工作由谁管,有没有新办法,还需进一步细化,使行业规范有序。

    行业组织和协会需转变性质

    根据方案,今后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由相关协会、学会承担,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由中国出版协会承担,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分别由中国报业协会和中国期刊协会承担,涉外著作权登记服务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承担。

    聂震宁认为,行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联系的纽带,今后要真正成为行业的代表,自我管理和建设面临新挑战,行业协会本身需转变性质。这些职能下放行业协会是合理的,在行业内部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准,由行业专家、行业组织按照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形成统一的意见,才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

    北京大学现代出版研究所所长肖东发认为,审批过多不利于中国出版繁荣,也限制了民营出版业的发展,行政部门在简政放权,为市场注入活力的同时,其自身当重点推进新闻法、出版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推动全民阅读的实施。

    徐升国指出,当前社会经济中,行业组织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被低估和弱化,往往行政性比较强,今后需实现自律,发挥行业内部和社会的监督,逐步规范、有序。

    有效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能让政府有更多精力履行应尽职责,包括法规制定、市场管理、行政执法等。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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