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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学中介异地服务资质引争议 十年前早已放开审批

    时间:2013-11-21 00:00:00  来源:  作者:

    近日,一则关于留学中介行业资质存疑的报道引起了消费者的广泛关注。报道中指出,留学“黑中介”有几种分类,一种是在涉外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的“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中找不到,只拥有省级地区审批的留学资质认定;一种是在涉外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的地区“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出现,从事异地服务的机构;还有一种,是没有任何留学资质认定证书的服务机构。

    正所谓出国留学无小事,对于留学中介行业本就心存芥蒂的家长和学生来说,关于资质的询问似乎已经成为衡量出国留学服务机构的基本指标。但对于资质的合法性还存在很多误区。

    2010年后省级审批资质完全合法

    记者在网上查找到,2010年2月《广州日报》曾发文称,“自2004年以来,教育部就一直没有审批过新的自费留学中介机构资质”,而且“2009年年底教育部的外事工作会议上已经决定,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批,将从过去的教育部审批,逐渐放权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委审批”。同年12月10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与天津、山东、江苏、江西4个省市教育厅教委签署了共建共管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协议,2010年开始试点,并逐步与更多省份签署省部共建共管自费留学中介协议。”

    也就是说,近日报道中在涉外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的“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中找不到,只拥有省级地区审批的留学资质认定的留学机构,符合自2010年起就被教育部许可的资质审批流程,并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不能称其为“黑中介”。

    2004年已取消跨省经营审批

    奇怪的是,近日报道中用来作为规范榜样的“教外综资认字[2000]1号” 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记者在其官方网站上看到其8家分支机构也均没有本地留学资质认定。

    翻查相关报道记者发现,2013年4月,新华网、腾讯网、凤凰网等多家权威媒体已经对留学中介机构的跨省服务做过调查:“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跨省开展业务活动需经过审批的规定来自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9年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五号)。然而在2004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2004】16号文《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第十三条的规定已经明确取消了这一行政审批项目——也就是说在1999年的文件中规定留学中介跨省经营需要审批,但此文件已在2004年作废。相关文件地址: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67.htm 教育部随后也出台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教育部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教政法厅【2004】2号)也再次确认了此决定。”

    原文指出,“一些具有教育部颁发的留学中介服务资质的留学机构跨省在各地设立分公司,这些分公司只要具备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就完全属于合法经营。并不存在着所谓的“黑中介”的嫌疑”。可以说,国内知名的留学机构,如嘉华世达、金吉列、天道、启德、新通、澳际等出国留学服务机构,均属于合法机构。

    选择无任何资质的“黑中介”仍需谨慎

    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名副其实的“黑中介”,不但没有任何留学资质认定证书,甚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也与教育服务没有丝毫关系。一些“黑中介”急切地为了签约获取利润,承诺消费者一些不切实际的服务项目,甚至是非法服务、低于市场价收费,以此避开消费者关于资质的疑虑,往往容易造成消费者的盲目消费,最后难以维权,不了了之。

    专家提醒,选择此类机构消费者仍需谨慎,严把合同关,对服务合同的条款要逐条审查、仔细询问,小心合同中出现的服务陷阱。中介机构给予的口头承诺,应要求机构落实到书面上,避免“空头支票”引起的纠纷。

    来源:2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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