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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工程建设市场的治理与信息化”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

    时间:2013-12-23 00:00:00  来源:  作者:

    ——达成八项建筑市场监管改革共识

    2013“工程建设市场的治理与信息化”国际研讨会(2013 SCG Symposium on Transforming Construction Market: Better Governance and IT Innovations)于2013年12月7-8日在北京清华大学成功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建筑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共同主办,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工程担保与建筑市场治理研究中心和3S研究中心联合承办。本次会议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工程担保与建筑市场治理研究中心所举办的第二届学术年会和首届国际研讨会。清华大学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薛其坤教授到会并致开幕词。

    清华大学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薛其坤教授

    会议吸引了来自美国、新加坡、丹麦、韩国、柬埔寨、加纳等6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及中国大陆共150多名参会者。中国工程院院士郭重庆教授、瑞典皇家科学院外籍院士住建部原总工程师许溶烈、国务院参事中国建筑学会理事长车书剑、国务院参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施祖麟教授、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副所长汪文祥研究员、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副秘书长梁冬梅女士、住建部市场司招标处处长燕萍女士、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处长李德全女士、加纳艺术与科学院院士新加坡国立大学项目管理与建设法律法规研究中心主任乔治·欧佛瑞(George Ofori)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潘慕凡(Feniosky Peńa-Mora)教授、世界银行中国代表处采购部门负责人科菲(Kofi Awanyo)先生、全球建筑最佳实践联盟(GBPN)理事长彼得·格兰汉姆(Peter Graham)博士、美国忠诚与担保协会(SFAA)主席琳·舒伯特(Lynn Schubert)女士,以及国内、外众多的高等院校师生、企事业单位和政府代表出席了本次大会。

    中外嘉宾现场讨论

    嘉宾交流

    会议积极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全面深化改革和积极推进国家治理的精神,聚焦于对中国建筑市场监管改革方向的探索,集思广益和凝聚共识,以期推动建筑市场的良治。研讨的热点话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筑市场治理的市场化,并分成“政府投资与建筑市场监管改革”、“职业道德、诚信体系、反腐败与建筑市场治理”、“工程担保与建筑市场监管改革”等多个专题;再是建筑市场治理的信息化,主要探讨BIM、智慧城市、大数据等对建筑市场治理的影响。经过多利益相关方互动研讨和问卷调查反馈,最终与会者就中国建筑市场监管改革形成了以下共识:

    共识1:建筑市场的治理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建筑市场治理需要政府承担起元治理使命。建筑市场是一个具有巨大外部性的市场,因此需要一个责任政府。政府在市场当中的角色应该是引领方向、捍卫法治和扶持弱势,以达成一个文明社会的良治目标。同时,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更多需要借助公共治理网络,并充分调动市场力量的参与。

    共识2:建筑市场改革需要顶层设计。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监管越位、错位和缺位并存。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依然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存在很多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环境的因素,而且不同时期的立法相互冲突,整个市场监管呈现出碎片化的状态。因此,建筑市场监管改革亟需顶层设计,并明确改革的总目标,设计分步实施路线图。

    共识3:建筑市场监管改革的战略方向是走向“宽准入、高服务、严问责、大平台”。宽准入意味着市场公平的竞争机会,高服务意味着市场主体各方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严问责则意味着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惩戒;大平台则是政府适时退出计划审批色彩浓厚的企业资质管理,打破行业资质壁垒,促进自由竞争和跨行业企业整合与发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专业人士注册和项目内容备案的公开信息与诚信平台,通过信息透明和重复博弈来促成市场的优胜劣汰。理想的建筑市场治理是:只要市场主体能够合法合规经营,就能享有充分的自由和保障,政府几乎就像不存在一样;但一旦违法违规,则必被追究和问责。严问责是全方位的,从政府到各市场主体都需要承担自己的责任,凡是没有尽责的都需要问责。

    共识4:最终用户的质量诉求是规范建筑市场的原动力。建筑市场监管改革最重要的是要理顺问责机制和问责链条,并健全风险保障措施,使责任追究能够便利高效,从而激发出最终用户参与建筑市场治理的原动力。

    共识5:治理建筑市场要从规范业主行为着手。规范业主行为可以借助业主责任担保这样的行政担保手段,其实施刻不容缓。

    共识6:治理建筑市场需要以专业人士为依托,并要为充分发挥专业人士的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要建立一个权责对等的法制环境。主要是应该确保有一名专业人士能够有权来负责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统筹,在房建领域则可以落实建筑师负责制,赋予建筑师全过程服务的权利,现有的工程监理制度可与建筑师的职能进行统合,以便与国际通行的工程技术管理体系接轨。2)要为专业人士建立有效的风险保障措施,建立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提升专业人士的技术责任意识和承担能力。3)要依托专业人士的自治,使行业组织充分地发挥在专业上应有的作用。4)可考虑弱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资质的技术资格管理,建设公开的项目信息和专业人士信用平台,以技术信用的授权与追责、严格的考试准入、注册制的终身管理与终生学习、高标准的职业道德来促使专业人士真正承担起自己在建筑市场治理中的使命。5)要建立和完善职业化的专业教育培养体系,如建筑学教育要更好地面向全寿命周期、复合型、职业化的建筑师培养。

    共识7:可以充分借助工程担保和保险等市场化力量来完善市场治理。工程担保是建筑市场的信用基石。对于工程担保市场的监管,政府亟需承担起元治理的使命,并与行业自治和再担保机制有机结合,培育一个值得整个建筑市场信赖的工程担保行业,从而借助一个规范的工程担保行业来实现对建筑市场的有效治理,为各方创造价值并为最终用户提供满意的质量。

    共识8:建筑市场的治理需要与信息技术相结合。BIM、智慧城市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已经在诸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解决、建筑工地的劳务用工量的监测等方面得到了成功运用。信息技术必将有效增进建筑市场交易过程中的透明度,带来整个建筑市场革命性的变化并最终实现建筑市场的规范发展。

    多利益相关方互动研讨中国建筑市场监管改革方向

    经过为期2天的深度交流和思想碰撞,本次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达成了预期目标,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会议成果。其一是与会者高度肯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召开本次会议,对于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建筑市场从“监管”走向“治理”具有重大意义;其二是通过多利益相关方的互动参与,形成了对中国建筑市场监管改革战略方向的八项共识;其三是为推动建筑市场监管改革和落实改革共识团结了一批业内人士;其四是充分呈现和交流了有关落实建筑市场监管的市场化和信息化的一批既有技术和管理知识储备,并对未来的学术方向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最后,在闭幕式上,住建部原总工程师许溶烈院士在高度肯定本次会议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两条建议:一是相关媒体要对本次会议作全面的报道,在全社会激发出更为声势浩大的改革舆论;二是要向有关的主要领导做一些详细的汇报,以加快落实相关改革共识。

    与会嘉宾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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