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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钢铁业落实国务院化解产能过剩指导意见

    时间:2013-11-22 00:00:00  来源:  作者:

    为做好《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重点行业的贯彻落实工作,11月17日,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在北京召开了钢铁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副巡视员李忠娟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李忠娟表示,供给适度大于需求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但严重的产能过剩则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配置效率降低,阻碍了产业结构升级。据统计局调查,今年上半年,我国工业产能利用率为78%,是2009年第四季度以来的最低点。在各相关行业协会调查的39个产品中,有21个产能利用率低于75%,其中光伏、电石等产品甚至不足60%。

    李忠娟指出,为把《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落到实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意见》的宣贯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坚决抑制新增产能投资,严禁新增产能项目;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依靠地方政府、运用市场手段,全面、系统地解决多年积累问题,妥善处理建成违规项目。同时,优化钢铁产业布局,继续支持结构调整项目,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和环保搬迁、退城进园;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引导国内有效产能向优势企业和更具比较优势的地区集中;把山东、河北等六个重点地区的结构调整作为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工作的重点。另外,在市场引导、监管方面,完善扩大内需和鼓励“走出去”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提升产品消费结构;发挥价格杠杆的市场调节作用,研究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建立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信息系统,其中包括横向协同监管的项目信息库和依托协会支撑的行业预警机制,发挥信息化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李忠娟强调,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需要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更需要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大力支持。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就化解钢铁产能过剩矛盾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钢铁协会围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工作计划进行了阐述,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介绍了山东省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工作思路,冶金规划研究院做了《调整优化钢铁产能存量的研究》课题报告,来自各省区、市、兵团发展改革委和工信厅、经信委,以及各地区钢铁协会、钢铁企业的代表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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