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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资投资油气开发:价格因素恐成掣肘

    时间:2013-07-18 00:00:00  来源:  作者:

    民资进入能源领域的新政策,逐步在地方落地。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去年6月份能源局发布的鼓励民资进入能源领域的政策在河北省内落实。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宛学智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评价说,河北省此次发布细化《意见》,对其他省市也具有明确的带动作用。

    不过,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现在国内很多能源价格方面的问题还没有理顺,所以民企在能源领域投资风险很大。

    河北:支持民资进入能源领域

    本次河北省出台的《意见》表现出对待民企投资的欢迎态度,在煤炭、油气、新能源等多个领域也分别做出细化。

    记者注意到,在油气开发方面,《意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以多种形式投资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投资建设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

    国家能源局在去年出台的政策中也提及对民资进入油气领域的支持,不过一年之后,油气方面没有太大动作。

    卓创资讯分析师王晓坤告诉记者,目前民资在天然气领域所占的比例很小,只有去年我国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招投标过程中,曾经有民营企业参与,此外就没有相关企业参与这方面的投资。

    宛学智表示,虽然目前民资进入能源领域的政策限制已经放开,但由于部分领域的投入成本高、回报期长,民资完全进入能源领域还存在很多经济上的障碍;另外,技术壁垒以及人才匮乏也决定了民资难以真正在能源领域大展拳脚。

    本次河北版的《意见》中,对油气项目做出了细化,表示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投资建设跨境、跨区石油和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以多种形式建设石油和天然气支线管道、煤层气、煤制气和页岩气管道、区域性输配管网、液化天然气LNG生产装置、天然气储存转运设施等,从事相关仓储和转运服务。

    宛学智称,引导民间资本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根本目的在于放开市场管制、实现市场竞争,并且由于地区间差异,若国家实行统一的价格机制、油气资源开放机制等,将不利于地区发展以及整个市场的发展,因此对相关政策进行细化仅是对预期进行落实。

    专家:价格仍是制约因素

    尽管河北版的《意见》出台意味着地方落实鼓励民资投入能源领域,但在记者采访中,多数业内人士对能源领域内的民营企业生存不抱乐观态度。

    去年6月份,国家能源局就已经出台了有关民资进入能源领域的相关政策,但一年多以来没有很大的实质性进展。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记者,之所以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是因为价格问题,现在国内很多能源价格方面的问题还没有理顺,所以民企在能源领域投资风险很大。

    根据林伯强的介绍,尽管我国从2013年开始就已经实行煤电联动,取消合同煤,但是效果不明显,同时,电力价格改革没有完全结束,电价的大环境制约着民企的投资。

    “民企是要收益的,国企可以亏损,但是民企不能接受亏损。”林伯强称。

    其实,民营资本在能源领域的投资有过先例,早在1985年,国家就已经允许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发电领域。到上世纪90年代初,民营火电装机最高曾达到全国总装机容量的14%以上。但随着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推行,五大发电集团诞生,国有资本在火电领域开始强力扩张,民营火电企业日渐萎缩。

    林伯强介绍,发电行业尽管很早就对民资开放,可是民间资本从最高峰的15%下降到如今不到3%,以目前国网2%的收益率测算,很难吸引民资进入。

    他认为,除了目前整体电价大环境之外,另一个制约民企投资能源领域的问题就是国企民企之间的差距太大,所以在竞争的时候民企根本没有竞争力。他建议如果欢迎民企进入,就要出台一些鼓励性的特殊政策,如果同样对待,那么民企肯定竞争不过国企。

    在记者采访中,多位业内专家表示,目前如果整个能源大环境没有改变,对民营企业来讲进入能源领域仍然比较困难,“现在民营进入能源领域必须要给他们特殊政策”。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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